(联合发文)关于规范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进小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1 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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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进小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辽滨经开区住建局(建设部)、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各物业服务、快递、网络配送运营企业: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快递、网络配送服务已深度融入居民日常生活,成为不可或缺的民生保障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进入小区的管理工作,在切实保障小区业主合法权益和居住安全的基础上,全力为配送人员按时配送创造便利条件,有效提升配送效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业管理,健全完善机制
各区县、经开区住建局(建设部)、市场监管局、邮政局要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督促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快递、网络配送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进小区管理机制,确保管理科学、有序、高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监管指导
(一)住建部门
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小区管理制度,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为快递、网约配送人员提供通行便利。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无故阻挠配送人员正常投递、配送,协调处理配送过程中涉及小区管理的相关问题。
(二)市场监管部门
引导网络配送运营企业加强对配送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规范配送服务流程。推动网络配送运营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加强沟通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配送环境。
(三)邮政管理部门
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管,督促快递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快递企业优化投递模式,提高末端配送效率,规范快递配送人员进小区的行为。
三、企业管理机制建设
(一)物业服务企业
优化通行管理:完善小区出入管理规定并向快递、网约配送人员公开,做好小区引导地图及内部禁行区标识设置、外来人员进小区提示提醒、门卫秩序维护等工作;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有条件的设置快递、网约配送人员专用通道;推行预约通行制度,与快递、网络配送平台对接,合理安排配送人员进小区时间;简化登记流程,可采用预约扫码登记,以及骑手码、小程序自动登记等方式,优化小区出入、停车管理及方式,提高通行效率。
建设友好小区:允许车辆在小区内通行的,要做好小区引导地图及内部禁行区标识设置、外来人员进小区提示提醒、门卫秩序维护等工作;允许车辆进入但不可以在小区内通行的,要在小区内划定停车区域方便车辆停放;允许骑手步行进入但车辆禁入的小区,要在小区外划定停车点,因地制宜为快递、网约配送人员配备小推车、自行车等便利设施,减轻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负担;对于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的小区,要结合小区实际,统筹划定专门停车区域或临时驻留点,设置存物架(取餐柜)等快递、网约配送便利设施。
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身份核实登记,查验工作证件等,记录相关信息;加强配送车辆管理,指定停放区域,禁止在消防通道、单元门口等禁停区域停放。
提供必要支持: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快递、网约配送人员休息区域,配备饮水、充电等设施;恶劣天气时,提供临时避雨、避风场所。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栏、业主群等渠道,向小区业主宣传快递、网约配送人员管理政策,争取业主理解支持;同时向配送人员宣传小区管理规定。
(二)快递、网络配送运营企业
人员培训管理:定期组织配送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涵盖交通安全、小区管理规定、文明服务等;建立人员考核机制,将遵守小区规定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规范配送行为:要求配送人员进入小区后遵守小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超速行驶等;保持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件,文明礼貌服务,使用规范用语与业主沟通;爱护小区环境,不随意丢弃垃圾,爱护公共设施。
优化配送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合理规划配送路线,提高配送效率;积极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及时处理配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监督与考核
(一)建立联合监督机制
各区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局定期联合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快递及网络配送运营企业管理机制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涉及快递、网络配送人员进小区管理的投诉问题。
(二)实施考核评价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快递、网络配送人员管理工作纳入物业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对快递、网络配送运营企业,将遵守小区管理规定情况纳入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等措施。
请各区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局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并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快递、网络配送人员进小区管理工作。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盘锦市邮政管理局
2025年5月 21 日
(联合发文)关于规范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进小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1 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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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进小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辽滨经开区住建局(建设部)、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各物业服务、快递、网络配送运营企业: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快递、网络配送服务已深度融入居民日常生活,成为不可或缺的民生保障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进入小区的管理工作,在切实保障小区业主合法权益和居住安全的基础上,全力为配送人员按时配送创造便利条件,有效提升配送效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业管理,健全完善机制
各区县、经开区住建局(建设部)、市场监管局、邮政局要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督促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快递、网络配送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进小区管理机制,确保管理科学、有序、高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监管指导
(一)住建部门
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小区管理制度,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为快递、网约配送人员提供通行便利。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无故阻挠配送人员正常投递、配送,协调处理配送过程中涉及小区管理的相关问题。
(二)市场监管部门
引导网络配送运营企业加强对配送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规范配送服务流程。推动网络配送运营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加强沟通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配送环境。
(三)邮政管理部门
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管,督促快递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快递企业优化投递模式,提高末端配送效率,规范快递配送人员进小区的行为。
三、企业管理机制建设
(一)物业服务企业
优化通行管理:完善小区出入管理规定并向快递、网约配送人员公开,做好小区引导地图及内部禁行区标识设置、外来人员进小区提示提醒、门卫秩序维护等工作;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有条件的设置快递、网约配送人员专用通道;推行预约通行制度,与快递、网络配送平台对接,合理安排配送人员进小区时间;简化登记流程,可采用预约扫码登记,以及骑手码、小程序自动登记等方式,优化小区出入、停车管理及方式,提高通行效率。
建设友好小区:允许车辆在小区内通行的,要做好小区引导地图及内部禁行区标识设置、外来人员进小区提示提醒、门卫秩序维护等工作;允许车辆进入但不可以在小区内通行的,要在小区内划定停车区域方便车辆停放;允许骑手步行进入但车辆禁入的小区,要在小区外划定停车点,因地制宜为快递、网约配送人员配备小推车、自行车等便利设施,减轻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负担;对于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的小区,要结合小区实际,统筹划定专门停车区域或临时驻留点,设置存物架(取餐柜)等快递、网约配送便利设施。
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快递、网约配送人员身份核实登记,查验工作证件等,记录相关信息;加强配送车辆管理,指定停放区域,禁止在消防通道、单元门口等禁停区域停放。
提供必要支持: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快递、网约配送人员休息区域,配备饮水、充电等设施;恶劣天气时,提供临时避雨、避风场所。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栏、业主群等渠道,向小区业主宣传快递、网约配送人员管理政策,争取业主理解支持;同时向配送人员宣传小区管理规定。
(二)快递、网络配送运营企业
人员培训管理:定期组织配送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涵盖交通安全、小区管理规定、文明服务等;建立人员考核机制,将遵守小区规定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规范配送行为:要求配送人员进入小区后遵守小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超速行驶等;保持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件,文明礼貌服务,使用规范用语与业主沟通;爱护小区环境,不随意丢弃垃圾,爱护公共设施。
优化配送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合理规划配送路线,提高配送效率;积极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及时处理配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监督与考核
(一)建立联合监督机制
各区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局定期联合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快递及网络配送运营企业管理机制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涉及快递、网络配送人员进小区管理的投诉问题。
(二)实施考核评价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快递、网络配送人员管理工作纳入物业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对快递、网络配送运营企业,将遵守小区管理规定情况纳入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等措施。
请各区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局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并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快递、网络配送人员进小区管理工作。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盘锦市邮政管理局
2025年5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