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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排查上报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5 浏览次数:25

盘住建发〔2025〕49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再次排查上报2025年农村危房

改造和抗震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

按照《关于做好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隐患,做到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好全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全面排查

各县区住建局要全面排查建设年代较早、老旧、失管失修的农村自建房,重点关注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六类人群)的住房情况,确保农房隐患排查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

三、身份核实

各县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对象基础信息采集管理的主体责任,主动与同级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联系,核实危房改造对象低收入群体类型,确保改造对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及时完成信息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

四、房屋鉴定

对排查出来的属于危房改造范围的农房,各县区住建局要指导各乡镇(涉农街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等级鉴定,对鉴定达C、D级的危房进行统计申报,并同步更新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平台填报数据。

五、资金补助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应严格执行分级分类标准,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0.5万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2.5万元。各县区住建局要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做好“低收入人群”的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主体责任。

六、信息报送

请各县区住建局填写《盘锦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统计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29日之前报市住建局村镇科。

联系人:王大勇  13942780022

邮  箱:pjszjjczk@163.com


附件:《盘锦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统计表》.xls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515日印发

关于再次排查上报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5 浏览次数:25

 

盘住建发〔2025〕49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再次排查上报2025年农村危房

改造和抗震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

按照《关于做好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隐患,做到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好全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全面排查

各县区住建局要全面排查建设年代较早、老旧、失管失修的农村自建房,重点关注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六类人群)的住房情况,确保农房隐患排查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

三、身份核实

各县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对象基础信息采集管理的主体责任,主动与同级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联系,核实危房改造对象低收入群体类型,确保改造对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及时完成信息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

四、房屋鉴定

对排查出来的属于危房改造范围的农房,各县区住建局要指导各乡镇(涉农街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等级鉴定,对鉴定达C、D级的危房进行统计申报,并同步更新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平台填报数据。

五、资金补助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应严格执行分级分类标准,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0.5万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2.5万元。各县区住建局要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做好“低收入人群”的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主体责任。

六、信息报送

请各县区住建局填写《盘锦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统计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29日之前报市住建局村镇科。

联系人:王大勇  13942780022

邮  箱:pjszjjczk@163.com


附件:《盘锦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统计表》.xls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5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