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辰、赵向臣、杨敏、张心童、耿欣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高度关注我市城市环境卫生治理、人居环境提升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提案精准指出了当前部分小区生活垃圾临时存放不规范、点位设置随意、存在安全及环保隐患等现实问题,建议科学务实、针对性强,对补齐我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短板、规范小区环境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结合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权责及实际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管理权责,厘清工作边界
根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条例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归集、临时存放点位设置、日常保洁消杀,主体责任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属于小区内部物业管理范畴。
环卫部门主要负责小区红线外市政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及生活垃圾的统一清运、中转处置工作。小区内部垃圾桶摆放不规范、占用通道、露天堆放、防渗消杀不到位等问题,属于区县物业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履职范围。我们将严格按照权责分工,压实物业主体责任,同步强化行业监管与业务指导,系统性解决小区垃圾收纳不规范问题。
二、针对提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您提案指出的小区垃圾露天存放、挤占通道、滋生蚊虫、渗滤液污染等问题,我市已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建议区县全面排查城区各小区垃圾临时存放点位,重点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车行道路、公共绿地乱摆乱放问题,督促物业规范选址、规整摆放。
二是建议物业企业对垃圾存放区域开展地面硬化、防渗处理,配备防雨遮挡设施,落实常态化消杀、冲洗保洁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
(一)规范小区内部垃圾收纳管理,压实物业主体责任
持续强化对物业企业的监督指导,明确小区垃圾定点、封闭、规范存放管理标准。要求各物业根据小区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合理设置固定收纳点位,严禁露天随意堆放;全面落实防渗、防雨、消杀、保洁措施,做到日产日清、常态整洁,从源头杜绝蚊虫滋生、地面污染、渗滤液外排等问题。
(二)核定垃圾产量,动态优化转运频次
我市环卫部门将根据各片区、各小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建立按需调配、动态清运机制。在物业规范归集到位的基础上,合理加密收运频次,及时对接开展上门清运,最大限度缩短垃圾临时存放时间,有效避免堆积污染问题,保障小区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三)严格新建小区配套规划管控
建议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工程审批、竣工验收环节,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配套设施同步建设要求,将标准化垃圾收集点位、配套环卫设施纳入小区必配建设内容,由开发商统一规范建设、达标交付,从源头补齐新建小区环卫配套短板,实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管理规范。
(四)统筹完善区域中转体系
结合城市发展及人居环境提升需求,我市将结合城区整体布局、人口分布、垃圾产生总量,科学统筹生活垃圾中转站规划布局,持续完善“小区规范归集、全域及时转运、终端无害化处置”的闭环处置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生活垃圾规范化、精细化治理水平。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恳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监督指导、建言献策。
联 系 人:秦广宇
联系电话:2823909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