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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无废小区”创建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0 浏览次数:14次

各区县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建设部:

为扎实推进我市“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加快推进“无废小区”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无废细胞”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修订了《盘锦市“无废小区”创建实施方案(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落实,加快推进“无废小区”创建工作。

联系人:市住建局李洪超     联系电话:2822013

联系人:市物业管理协会陈丹  联系电话:2983999

附件:关于印发《盘锦市“无废小区”创建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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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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