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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8-20 浏览次数:5次

各区县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建设局,市高新区发展服务局,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按照《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住建局部署开展了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督查活动,组成督查组对各辖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主要通过问询了解、查看资料、抽查施工现场的方式,重点对各区县住建部门落实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情况、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工程项目各参建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落实情况、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企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施工监理档案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以及建筑工地消防、用电、动火作业、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此次督查,市住建局督查组共随机抽查施工现场8个,累计发现各类质量安全隐患问题58项,下达督办整改通知单8份、执法建议书2份,目前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相关违法线索已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调查处置。

二、总体评价

(一)各监管部门基本履职,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强化。

一是能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项工作。二是能够聚焦建设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基本能够做到针对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隐患问题滋生,结合帮扶指导行动,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四是能够保持安全监管强度,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专项行动等活动,督促参建单位切实建立起“四管制度”,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参建企业有效开展质安自管,逐步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较为完善,多数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和强制条款规定,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自查自改制度,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二是建设项目危大工程能够严格落实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交底等有关制度,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管控较好,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建设项目整体消防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动火作业安全情况和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较好。四是大部分参建企业能够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结合实际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企一册”,努力做到将问题整改于隐患形成之前,将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抽查发现,上半年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主要问题:

(一)质量管理方面

个别项目工程实体质量管理水平仍有差距,集中体现在内业资料编制、主体施工及砌筑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二)安全管理方面

一是临电问题。部分项目存在配电布设违规;接地系统不规范;箱体硬件存在缺陷;线路线缆存在隐患等问题。二是脚手架与临边防护问题。部分项目存在连墙件缺失;密目网、平网防护不严;脚手架未全封闭;未设置安全通道、临边防护缺失等问题。三是起重机械问题。个别项目存在塔吊无检测准用手续、安全资料缺失;维保手续缺失、无报停手续;未设置防攀爬设施等问题。四是应急预案编制问题。个别项目存在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未按导则规范编制、针对性薄弱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锚定全年工作目标,落实上级部署安排。各区县住建部门要持续深化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有力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好“四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层级责任体系,逐层细化梳理部门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常态化抓实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常态化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全年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如期达成。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质安监管防线。各区县住建部门要常态化督促、指导辖区参建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工程质量“两书一牌”制度,持续夯实工程质量责任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危大工程、超危工程管控措施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升级,确保工程项目平稳建设。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精准靶向整治隐患。各区县住建部门要认真吸取省内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教训,切实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强化日常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切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高风险工序、关键施工环节、薄弱管理点位开展精准管控,持续提升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参建企业严格判定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坚决对重大事故隐患说“不”。

(四)完善预警预防机制,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各区县住建部门要持续健全应急防控体系,依托多渠道、多方式推送自然灾害、极端天气预警提示。特别在汛期、重要节日及重点敏感时段,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工作制度,规范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持续提升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不良影响。

附件: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统计表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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