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系统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编制了《盘锦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已按议题报审程序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第95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呈报市政府,拟报请以市政府名义批复。
附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盘锦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代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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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