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淼、史雪雷、张晓菊、王菲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电动车充电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针对利用社会自愿,建设充电桩
实施既有住宅小区增设充电装置,逐步补齐小区设施短板。2024年,全市共有81个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点276座,新增充电位3036个。2025年,按照民生实事任务要求,计划在60个小区新增充电设施127座、充电端口1652个。而实际上我们在2025年,完成85个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203座,新增充电位3211个。以点带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增设范围和规模,解决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难题。同时,为规范既有住宅小区公共集中充电装置点建设,在2024年市住建局与辽宁蓝绘勘察设计院制定了《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车公共集中充电装设施建设基本要求(标准)》,对我市各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标准。有效缓解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和违规充电现象。
二、持续开展安全检查与问题整改
我局督促各区县、辽滨经开区住建部门组织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检查,通过加强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劝阻飞线充电等问题。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2026年我局制定印发了《盘锦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组织各区县、辽滨经开区住建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突出问题,以专项检查为抓手,加强小区管理,规范企业服务行为,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478个,发现问题1325项,整改问题1325项,小区安全管理水平明显得到改善。
三、推广电梯阻车系统等技防措施
我市大力推广电梯智能阻车系统安装,从源头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2024年市政府出台《全市住宅小区安装电梯阻车系统政府补贴实施方案》,对每部安装电梯阻车系统电梯进行资金补助。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加大对物业企业安装电梯智能租车系统的支持力度,通过AI技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人车同屋等问题的治理,从而杜绝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上楼停放、入户充电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安装5987套电梯智能阻车系统,提高了物业企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巡查监管效能。
市住建部门持续开展住宅小区安全检查,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作为重要内容,形成问题台账,转属地主管部门督促整改。2025年,累计发现处置各类隐患问题已全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联 系 人:杨 笑
联系电话:2822013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