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 【办公电话】 0427-2824706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增加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停车棚建设(第1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5-18 浏览次数:42次

刘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停车棚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建设,破解空间制约

您在提案中提出“供电企业提前开展配电容量摸排”“新建小区落实配建要求”“老旧小区采用‘边角地利用+立体布局’模式”等建议,我局将协调电力部门积极推进。

(一)老旧小区因地制宜推进建设

针对老旧小区空间制约问题,我局指导各县区采用“边角地利用+立体布局”模式,优先选用楼旁闲置空地、边角地带等空间。2024年,全市81个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点276座,新增充电位3036个;在2025年,完成85个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203座,新增充电位3211个。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26个小区建设充电设施,充电端口总数达26481个。

(二)供电保障同步跟进

国网盘锦供电公司积极配合做好接电报装扩容工作,对负荷不足区域优先实施电网升级。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国网盘锦供电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暂行意见》,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公共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了规范。

二、关于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保障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立四方联动机制”“组建监督小组”“张贴禁令标识”等建议,切中当前管理短板。

(一)持续开展安全检查与问题整改

市住建部门持续开展住宅小区安全检查,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作为重要内容,形成问题台账,转属地主管部门督促整改。2025年,累计发现处置各类隐患问题2502项,已全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2025年至2026年初,全市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市既有小区进行全面检查,共发现隐患2445处,已整改2315处。

(二)强化物防技防措施应用

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安装电梯智能阻车系统。目前全市已有87个小区安装电梯智能阻车系统2185套,有效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停放、入户充电问题。

(三)落实四方联动机制

兴隆台区消防救援局会同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就进一步规范充电设施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对充电设施的选址布局、防火间距、电气线路敷设、消防设施配备及日常巡查检查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技术规范和标准解读。

三、关于创新运营模式,保障可持续运营

您在提案中提出“构建多元投资体系”“实行价费透明管理”“推动‘电力+设施’联动”等建议,是破解资金瓶颈的关键。

我市积极推广“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模式。2024年,市政府将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作为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对建设成本给予支持。双台子区积极协调国华燃气公司等企业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全市充电设施建设已形成政府补贴、国企参与、第三方运营相结合的格局。

联 系 人:杨  笑

联系电话:2822013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8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99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55号

联系电话:0427-282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