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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持续深化民生服务提质让发展成果更普惠于民(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5-13 浏览次数:54次

徐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民生服务提质让发展成果更普惠于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域摸排建档,系统化推进老旧小区民生改造

(一)完成老旧小区全域摸底建档

按照国家、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我局已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老旧小区全覆盖摸底统计工作,全面梳理小区基础设施现状、安全隐患、居民改造诉求等情况,编制完成《2025-2027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将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改造规划数据库,建立“一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实现底数清、台账明、规划实,为逐年分批实施改造提供精准依据。

(二)纳入年度重点民生实事推进实施

依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26〕1号),我市已将老旧小区改造正式列为2026年度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我局严格落实民生实事工作要求,细化年度改造清单、质量标准、推进时限,实行清单化推进、闭环式落实,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地见效。

(三)同步配套便民及适老化设施

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改造技术规范,在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基础上,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常态化配套建设无障碍坡道、扶手等适老化设施以及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补齐老旧小区便民服务、特殊群体出行保障短板,全面提升小区宜居性、便利性。

二、聚焦关键短板,高标准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提质改造

(一)聚力老旧电梯更新,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针对老旧小区电梯老化、故障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等民生痛点,我市抢抓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机遇,依法依规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2025年,全市获批特别国债支持项目7个、资金3915万元,覆盖各区县16个小区,完成261部老旧电梯更新并投入使用,彻底解决老旧小区乘梯安全隐患,群众居住体验显著提升。

2026年持续梯次推进电梯更新工作,2026年我市持续落实国家、省设备更新工作部署,接续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提质工作,全年共获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任务640部,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一是高效完成提前批电梯更新建设。2026年2月,根据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我市获批提前批214部电梯更新任务。我市迅速行动、快速落地,第一时间组织兴隆台区住建局推进项目实施,3月初完成全部合同签订工作,4月份完成设备定制生产并正式进场安装,6月底全面完成施工建设,提前保质保量完成提前批更新任务。二是组织兴隆台区、大洼区逐小区、逐电梯摸排梳理,广泛征集居民更新意愿,精准申报2026年度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电梯更新项目2个,涉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532部,计划总投资8416.6万元。5月中旬,已成功获批第二批366部电梯更新指标,争取国债资金5465万元,目前,已有341部电梯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剩余25部电梯正在有序推进合同签订工作(第二批366部电梯中已有166部正式进场施工,其中85部电梯已完工)。

(二)因地制宜配套新能源充电设施

严格依据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在改造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具备即配、应配尽配”原则,对场地条件、电力条件达标小区,同步规划、配套建设新能源充电桩,补齐老旧小区绿色出行配套短板,规范居民充电行为,压降消防安全隐患,满足居民便捷、安全、绿色出行需求。2026年将结合年度改造任务,根据小区实际条件和居民需求精准布点建设。

三、立足住建职能,规范推进“物业+便民服务”模式落地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要求,我局依法引导、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在规范履行基础物业服务前提下,合规拓展增值便民服务。针对老旧小区老年群体占比高的特点,鼓励物业企业整合家政、便民维修、社区配送等社会服务资源,推广“物业服务+便民生活服务”模式,丰富社区便民服务供给。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常态化推进老旧小区提质改造。严格落实年度改造计划,持续攻坚电梯更新、管网修缮、适老化及便民配套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严格把控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验收标准,系统性补齐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短板。

二是精准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持续对接上级住建部门,全力推进2026年度老旧电梯更新国债项目落地实施,持续放大政策资金效应,切实减轻群众改造成本、提升改造质效。

三是规范深化社区便民服务模式。持续推广“物业+便民生活服务”模式,扩大试点覆盖范围,引导物业企业规范开展增值便民服务,持续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便捷度、幸福感。

联 系 人:杨  笑

联系电话:2822013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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