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
根据市政府授权,我局作为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组织编制《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和《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已按议题报审程序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第九届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报请市政府,以市政府的名义批复同意。
附件: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批复(代拟稿)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
附 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批复
(代拟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组织编制的《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方案》”)《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收悉。经市政府第九届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此《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协议》,你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