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
根据市政府授权,我局作为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组织编制《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拟将我局现有供水资产使用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转让,由中标方在我市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资产运营,接收市水务集团现有全体正式职工,并作为特许经营区域内唯一供水企业向用水户提供供水服务,合作期40年,期间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考核,期满后资产根据权属关系按有偿和无偿方式收回。
现报请市政府会议审议《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盘锦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待审议通过后,我局将立即开展城市供水特许经营者公开招投标工作。
附件: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