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盘锦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盘锦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盘锦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版)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