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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金城路(友谊街南段)人行道等设施建设工作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6-01-12 浏览次数:223次

市政府:

现将金城路(友谊街南段)人行道等设施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城路道路工程,南起环城南街,北至螃蟹沟,包括修建道路4060.24米、雨水管网3843米、污水管网3875米等。该工程于2016年进行了财政审核结算,当时该段设计了人行道、路灯等设施,因土地未征收等因素,未能实施建设,经财政核减未纳入审核决算。

2021年曙光学校开发建设时,也未进行人行道、绿化、路灯等设施建设。曙光学校开学以来,特别是2025年下半年,该路段投诉量较高,百姓要求新建和完善人行道等设施,缓解该路段人、车争路的问题。

二、请示事项

1.因金城路(友谊街南段)人行道等设施建设属于民生工程,应该推进项目实施。本次计划完善该段设施包括铺设人行道257米,安装路灯7盏及栽种绿化等,计划投资59万元。

2.经与原设计部门(盘锦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沟通,人行道等设计规范未进行调整,原设计图纸可以使用,建议使用原设计图纸。

3.恳请市政府同意以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简称市城建中心)为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由市城建中心通过相关程序确定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单位。

恳请市政府协调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特此请示。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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