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
现将金城路(友谊街南段)人行道等设施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城路道路工程,南起环城南街,北至螃蟹沟,包括修建道路4060.24米、雨水管网3843米、污水管网3875米等。该工程于2016年进行了财政审核结算,当时该段设计了人行道、路灯等设施,因土地未征收等因素,未能实施建设,经财政核减未纳入审核决算。
2021年曙光学校开发建设时,也未进行人行道、绿化、路灯等设施建设。曙光学校开学以来,特别是2025年下半年,该路段投诉量较高,百姓要求新建和完善人行道等设施,缓解该路段人、车争路的问题。
二、请示事项
1.因金城路(友谊街南段)人行道等设施建设属于民生工程,应该推进项目实施。本次计划完善该段设施包括铺设人行道257米,安装路灯7盏及栽种绿化等,计划投资59万元。
2.经与原设计部门(盘锦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沟通,人行道等设计规范未进行调整,原设计图纸可以使用,建议使用原设计图纸。
3.恳请市政府同意以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简称市城建中心)为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由市城建中心通过相关程序确定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单位。
恳请市政府协调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特此请示。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