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盘锦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盘锦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2.盘锦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信用档案附表)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