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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力配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05 浏览次数:421次

一、起草文件的背景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力配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出台基于两方面核心依据与现实需求。一方面,是落实上级政策精神的必然要求,严格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文件部署,确保电力配套管理工作与顶层设计同频共振。另一方面,是破解当前新建小区电力配套难题、提升服务质效的现实需要。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用电需求升级,部分小区存在电力配套与主体工程不同步、建设标准不规范、充电设施配套不足等问题,影响居民入住体验。为此,明确各主体职责、规范建设管理流程,成为提升新建小区电力配套工程管理水平的关键举措。

二、主要内容解读

问:建设单位该如何衔接电力报装与工程建设?

答:建设单位需主动作为,根据小区建设规模和实际用电需求,及时办理电力报装申请。关键要实现“同步推进”,按照供电设计方案开展红线内电力工程建设,确保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管、验收全流程,与小区主体工程步调一致,避免出现“主体完工、电力滞后”的情况。

问:电力配套工程有哪些“硬规矩”?

答:标准要求核心有以下几点:一是实施主体与产品合规,建设单位需依法自主选择施工等主体,且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明令淘汰或不合标产品;二是基础配置达标,需严格遵循《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技术规程》,落实“一户一表”配置,高层小区要实现双电源供电,配电设施需具备防涝能力;三是车位供电同步,新建居民区停车位的配套供电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问:电力报装如何实现“高效办、规范办”?

答:重点围绕“流程优化”和“规范服务”两大方向:一是纳入联合报装体系,将供电报装、接入纳入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范围,通过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办理,严禁体外循环、线外办理;二是供电企业明确禁令,不得在客户用电工程中指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设备材料采购渠道,同时需主动优化服务流程,加快业务办理速度。

问: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聚焦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提出“全配套、强保障”要求:新建居住区要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好敷设条件,同时预留电表箱安装位置和足够用电容量;按“适度超前”原则,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电气化改造,确保100%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或预留安装条件,为居民后续安装充电设备提供便利。

问:电力接入有哪些“时间节点”和“禁止项”?

答:核心要求可概括为“限时完成、严禁违规”。一是时间节点,建设单位需在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完成正式用电接入,县区及辽滨经开区相关部门要做好督促工作;二是明确禁止项,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新建住宅小区严禁以“临时用电替代正式用电”的方式交付使用,各相关部门需配合供电公司落实该要求。

问:供电公司制定供电方案有明确时限吗?

答:供电公司自受理供电申请之日起,针对不同供电类型明确办理时限:高压双电源供电项目,供电方案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高压单电源供电项目,供电方案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此倒逼服务效率提升。

政策原文:《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力配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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