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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2

陈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一直关注燃气安全问题,吸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等教训,多次召开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会议,深入分析当前盘锦市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形势,部署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

一、有序推进“气改电”“瓶改管”工作

2023年8月,依照全国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以及省燃气专班的要求,我市出台的《盘锦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盘安委发〔2023〕11号)中,明确要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改换为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瓶改管”)工作;2024年出台的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辽住建安委〔2024〕2号)中也提到要推进“瓶改管”安装工作。目前,我市正全力推进“气改电”“瓶改管”工作,从源头上防范燃气安全隐患。

二、紧盯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全链条整治“问题瓶”“问题管”“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安全风险问题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盘锦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盘安委发〔2023〕11号),该方案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企业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发现餐饮企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违规行为,提出了明确处理办法。目前,我们正按照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同时,我们对半年以上不使用燃气的空置用户建立了停气登记制度,重新申请开通燃气时要在开阀前全面做好安全检查;做好患有精神障碍、智障、丧失行为能力等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能力评估,对于缺乏安全用气能力的用户,引导其改用其他方式。

联 系 人:王绍锡

联系电话:8280888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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