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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第169-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32

李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的工作建议

2024年市住建局推动了全市物业行业党组组建工作,形成市级物业行业党委为主、县区级行业物业党委为辅的物业行业党组织,强化了党对物业管理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工作的指导力度。同时,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坚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将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等积极融入社区治理,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二、针对开展论证调查,做好试点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关于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辽住建[2016]87号),鼓励各市实施加装电梯。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积累经验,经过充分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财政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盘锦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旧改办[2020] 14号)。方案制定后明确了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具体步骤和流程,确保加装电梯工作责任明晰。方案有效期内还给予每座电梯建设补贴资金政策。方案自2021年实施,采用先试点再推广的模式。2021年全市所有住宅小区未有业主申请老旧小区安装电梯;2022年因有部分业主有意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市住建局与财政局沟通,将试点方案延续一年。

三、针对出台激励措施,制定参考标准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和《辽宁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工作部署和要求,稳妥有序推动我市住宅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成立“盘锦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专班”。同时我局积极与省住建厅沟通,争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贴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国家、省未出台设备更新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具体政策,待政策确定后,我局将组织各县区、经开区住建部门开展全面摸底和宣传,确保具备条件且有加装电梯需求的老旧小区全覆盖。

四、针对发挥协调作用,建好协调平台的建议

我们通过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双重机制发挥协调作用,帮助业主协调加装电梯的相关工作,此项工作还将持续推进中,确保百姓出行方便。

联 系 人:杨笑

联系电话:2822013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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