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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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为深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获取、使用、运营及监督全流程管理,依法保障全体业主对共有部分的财产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住宅小区管理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