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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全市“无废小区”评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9 浏览次数:111次

各区县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建设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年初以来,市住建局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22〕33号)和《盘锦市“无废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部门和物业企业持续推进了2025年全市“无废小区”创建工作。经市住建局对申报项目培育指导和现场考核,大洼区璧城康桥F区等13个物业项目考核成绩达到盘锦市“无废小区”创建标准达标基准分以上,被评选为盘锦市2025年“无废小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被评为盘锦市“无废小区”项目的各物业服务企业,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认真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在本企业所服务的其他物业项目中推广,逐步扩大创建范围,并积极向全行业广泛交流传授工作经验、做法。

各区县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建设部和市物业管理协会要结合实际,倡导全市各住宅物业项目积极参与“无废小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市“无废小区”覆盖面和创建标准,为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盘锦市2025年“无废小区”名单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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