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台子区住建局:
《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认定的请示》(双区住建[2025]172号)我局已收悉。经研究,认定《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项目认定的请示》(双区住建[2025]172号)中申报的辽河新城滨河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6号楼、10号楼、11号楼、16号楼、19号楼、20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25号楼、26号楼共68套、新城雅苑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4号楼、15号楼、16号楼、17号楼、18号楼、19号楼、20号楼、21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25号共317套,合计385套房源可通过收购方式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并出具《盘锦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