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基建部、市高新区建设部、临港经济区建设部、市城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25年7月7日至7月14日,市住建局部署开展了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督查活动。7月中旬,市住建局组成督查组对各辖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主要通过问询了解、查看资料、抽查施工现场的方式,重点对各住建部门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及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工程项目各参建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落实情况,质量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企业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施工监理档案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以及建筑工地消防、用电、食堂卫生、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此次督查,市住建局督查组共随机抽查施工现场9个,累计发现各类质量安全隐患问题70项,下达督办整改通知单9份,处罚0项,目前受检项目相关单位已完成了整改。
二、总体评价
(一)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职,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各住建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开展好各项工作。二是各住建部门强化了建设工程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建筑原材的质量监管,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加强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各住建部门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明显加大,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向辖区在建工程发放了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解读宣传册,高质量的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四是各住建部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安排部署,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和动火作业专项整治等活动,切实建立起“四管制度”,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参建企业加强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各参建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健全完善,多数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和强制条款规定,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自查自改制度,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二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能够严格落实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交底等有关制度,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管控较好,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建设项目整体消防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动火作业安全情况和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较好。四是多数参建企业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结合实际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一企一册”,努力做到将问题整改于隐患形成之前,将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大洼区总部.天玺城A区1#楼、双台子区2024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利民路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兴隆台区晟世·唐悦02期5#楼3个受检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较好,工程质量管理相对到位;大洼区樾府商住小区二标段工程32-37#楼地下车库B区混凝土浇筑及养护过程质量管理较好,对以上项目予以通报表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督查、抽查发现,上半年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主要问题:
(一)质量管理方面
个别项目工程实体质量管理水平仍有不足,主要体现在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记录和报验资料不齐全,质量验收记录和报验资料缺少勘察、设计、建筑单位签字,工程报验、材料报验不齐全,质量内业资料管理亟须加强。
(二)安全管理方面
1、安全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未及时编制安全交底、安全检查记录,三级教育不完善,安全方案审批不规范,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等安全内业问题仍然存在。
2、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仍然较多。一是部分项目支撑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存在横纵拉结不连续、扫地杆缺失等问题。二是个别项目脚手架存在连墙件设置不足、脚手板不满铺,未绑扎、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安全网破损等问题。三是部分项目临时用电存在漏电保护器设置过大、个别设备PE保护连接错误、电缆架设不规范等问题。四是个别项目塔吊存在缺少维修保养记录、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电流过大等问题。五是个别项目针对雨后基坑、模板支撑等特殊位置的积水问题未能及时处理。
双台子区2024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旌旗街道路及排水工程)、兴隆台区长安华府海棠园二标段9#楼、大洼区樾府商住小区二标段32-37#楼地下车库B区、临港经济区盘锦红海湿地温泉乐园(红海会展中心-装饰装修项目)4个工程现场安全管理问题较多,予以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各住建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各级领导的讲话、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建筑保温和动火作业专项整治等活动,严格落实“四管制度”,建立责任链条,逐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四管制度”为指导,不断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力争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二)坚持多措并举,实现质量安全管理升级。各住建部门要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两书一牌”制度和责任保证体系;全面推进项目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要求,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高质量建设、安全投产。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力整治各项隐患问题。各住建部门要深刻吸取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好汛期安全生产检查、下半年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冬期安全生产检查等活动,聚焦工程施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和建筑保温、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质效,促进参建企业进一步落实“危大工程”和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控,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筑牢质量安全管理防线。
(四)加强预警预防,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各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警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即时发布自然灾害和事故预警信息,组织相关企业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在汛期、重要节日和重点敏感时段等特殊时期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提高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出现紧急事件,能第一时间科学有效组织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附件: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统计表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