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5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9 6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60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印发《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5版》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审批局、盘锦高新区经发部、建设部,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消防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通知》(辽住建﹝2025﹞38号)内容,重新制定了《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5版》,现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在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注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依据,主要包括:
(一)是否主动停止违法行为;
(二)是否采取补正措施;
(三)是否积极申报消防审查、验收(备案)手续;
(四)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依据《裁量权基准》具体事项、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确定从轻、一般、从重情形,最终决定实施处罚内容。
二、本通知印发后,《关于印发〈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版(试行)〉的通知》(盘住建发〔2023〕48号)同时废止。
三、各地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住建局联系。
联系人:伊福洋 电话:0427-6655920
附件:
1.《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通知》(辽住建﹝2025﹞38号).pdf
2.《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5版》.pdf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9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印发 |
关于印发《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5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9 6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60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印发《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5版》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审批局、盘锦高新区经发部、建设部,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消防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通知》(辽住建﹝2025﹞38号)内容,重新制定了《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5版》,现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在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注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依据,主要包括:
(一)是否主动停止违法行为;
(二)是否采取补正措施;
(三)是否积极申报消防审查、验收(备案)手续;
(四)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依据《裁量权基准》具体事项、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确定从轻、一般、从重情形,最终决定实施处罚内容。
二、本通知印发后,《关于印发〈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版(试行)〉的通知》(盘住建发〔2023〕48号)同时废止。
三、各地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住建局联系。
联系人:伊福洋 电话:0427-6655920
附件:
1.《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通知》(辽住建﹝2025﹞38号).pdf
2.《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5版》.pdf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9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