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市政府批复《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5-04-08 0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37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提请市政府批复《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请示
市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现提请市政府批复《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请依据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建设,做好城市更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与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的通知》《关于做好城市更新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做好城市更新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的通知》《城市更新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着力解决盘锦市建设发展的历史积弊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建立“好社区、好城区”,指导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工程有效实施,我局牵头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草了《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提请的《方案》共八个部分。
一是方案概述。对《方案》的总体要求、编制范围、实施领域、实施年限与成果内容等进行概述。其中,我市实施领域包括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城中村综合改造工程和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工程三大类,实施年限为2025年至2027年。
二是基础条件。对盘锦市基础特征、建成区现状概况、财力及债务情况、城市更新工作成效、近三年老旧城市基础设施更新进展等进行概述。结合各区县、开发区提供的项目存在问题,并与城市体检评估、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相衔接,从住房条件、人居环境、道路系统、基础设施四个方面评价城市现状建设条件,分析存在问题与短板。
三是建设目标。制定盘锦市未来三年的建设任务、分期目标,提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的总体思路,明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工程数量、总投资规模、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分年度实施计划等内容。
四是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未来3年共谋划29个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中2025年推进5个,2026年推进14个,2027年推进10个;谋划4个列入以往年度改造计划棚改项目收尾工作,预计2025年全部完成改造。项目总投资规模15.18亿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63亿元,使用地方财政性配套资金4.55亿元。
五是城中村综合改造工程。未来3年共谋划1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其中2025年推进9个,2026年推进2个,2027年推进3个。项目总投资规模2.13亿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49亿元,使用地方财政性配套资金0.64亿元。
六是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工程。未来3年共谋划39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项目,其中2025年推进28个,2026年推进10个,2027年推进1个。项目总投资规模22.96亿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3.78亿元,使用地方财政性配套资金9.18亿元。
七是实施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规范项目申报、完善制度建设、衔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保障等。
八是附表、附件。包括重点建设项目信息表、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计划表、项目建设时序计划表、棚户区改造项目证明文件等。
三、形成过程
《方案》起草过程中,已征求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管委会、盘锦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建议。
现恳请市政府批复《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年)》。
特此请示。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印发 |
关于提请市政府批复《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5-04-08 0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37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提请市政府批复《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请示
市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现提请市政府批复《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请依据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建设,做好城市更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与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的通知》《关于做好城市更新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做好城市更新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的通知》《城市更新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着力解决盘锦市建设发展的历史积弊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建立“好社区、好城区”,指导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工程有效实施,我局牵头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草了《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提请的《方案》共八个部分。
一是方案概述。对《方案》的总体要求、编制范围、实施领域、实施年限与成果内容等进行概述。其中,我市实施领域包括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城中村综合改造工程和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工程三大类,实施年限为2025年至2027年。
二是基础条件。对盘锦市基础特征、建成区现状概况、财力及债务情况、城市更新工作成效、近三年老旧城市基础设施更新进展等进行概述。结合各区县、开发区提供的项目存在问题,并与城市体检评估、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相衔接,从住房条件、人居环境、道路系统、基础设施四个方面评价城市现状建设条件,分析存在问题与短板。
三是建设目标。制定盘锦市未来三年的建设任务、分期目标,提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的总体思路,明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工程数量、总投资规模、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分年度实施计划等内容。
四是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未来3年共谋划29个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中2025年推进5个,2026年推进14个,2027年推进10个;谋划4个列入以往年度改造计划棚改项目收尾工作,预计2025年全部完成改造。项目总投资规模15.18亿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63亿元,使用地方财政性配套资金4.55亿元。
五是城中村综合改造工程。未来3年共谋划1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其中2025年推进9个,2026年推进2个,2027年推进3个。项目总投资规模2.13亿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49亿元,使用地方财政性配套资金0.64亿元。
六是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工程。未来3年共谋划39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项目,其中2025年推进28个,2026年推进10个,2027年推进1个。项目总投资规模22.96亿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3.78亿元,使用地方财政性配套资金9.18亿元。
七是实施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规范项目申报、完善制度建设、衔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保障等。
八是附表、附件。包括重点建设项目信息表、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计划表、项目建设时序计划表、棚户区改造项目证明文件等。
三、形成过程
《方案》起草过程中,已征求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管委会、盘锦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建议。
现恳请市政府批复《盘锦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年)》。
特此请示。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