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洼区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认定意见
发布日期:2025-03-17 1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27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对大洼区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
项目的认定意见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项目认定的请示》(大住建[2025]54号)我局已收悉。经研究,认定《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项目认定的请示》(大住建[2025]54号)中申报的国政家园小区A10号楼、A14号楼、A16号楼、A17号楼,胜利小区A8号楼、A9号楼、B6号楼、B12号楼共计149套房源可通过收购方式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并出具《盘锦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7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印发 |
关于对大洼区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认定意见
发布日期:2025-03-17 1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27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对大洼区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
项目的认定意见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项目认定的请示》(大住建[2025]54号)我局已收悉。经研究,认定《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项目认定的请示》(大住建[2025]54号)中申报的国政家园小区A10号楼、A14号楼、A16号楼、A17号楼,胜利小区A8号楼、A9号楼、B6号楼、B12号楼共计149套房源可通过收购方式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并出具《盘锦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7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