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预算批复(中心)
发布日期:2025-01-24 47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11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批复2025年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的通知
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盘锦市2025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草案)》,现将你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一、主要预算指标
1、收入预算1241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14.94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12414.9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068.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79万元,资本性支出64万元。编制了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项目(政策)纳入绩效管理。
按《政府采购法》《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辽财综〔2015〕945号)有关规定,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217.9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二、落实部门预算的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部门支出预算。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开源节流,减少不合理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按批复的部门预算所确定的开支项目安排支出,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养老金发放、基本民生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债务还本付息等其他需要安排的必要支出。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认真组织落实、实施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关于印发〈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盘财预发〔2008〕133号)的要求,规范管理,使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并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的用途有效使用。
3、强化绩效评价,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紧密结合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性。根据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部门支出管理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建立市级财政支出绩效问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4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印发 |
2025预算批复(中心)
发布日期:2025-01-24 47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11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批复2025年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的通知
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盘锦市2025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草案)》,现将你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一、主要预算指标
1、收入预算1241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14.94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12414.9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068.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79万元,资本性支出64万元。编制了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项目(政策)纳入绩效管理。
按《政府采购法》《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辽财综〔2015〕945号)有关规定,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217.9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二、落实部门预算的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部门支出预算。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开源节流,减少不合理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按批复的部门预算所确定的开支项目安排支出,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养老金发放、基本民生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债务还本付息等其他需要安排的必要支出。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认真组织落实、实施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关于印发〈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盘财预发〔2008〕133号)的要求,规范管理,使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并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的用途有效使用。
3、强化绩效评价,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紧密结合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性。根据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部门支出管理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建立市级财政支出绩效问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4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