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调解决盘锦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财政结余资金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5-01-15 107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7号 签发人:祝强 李晓辉
关于协调解决盘锦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财政结余资金的请示
市政府:
盘锦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以下称“检测中心”)为2017年转隶事业单位,根据《关于调整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盘编发〔2019〕11号)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事编制管理工作,市政集团负责人员日常管理和生产工作。
以前年度检测中心共上缴资金4958.48万元,沉淀50%后结余资金2479.24万元。按照盘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盘财指非﹝2018﹞21号)通知精神,2018年市财政局下拨专项资金支出指标627万元,尚有1852.24万元结余资金。
近年来,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利因素影响,检测中心运行困难,收支难以平衡,资金流转困难,缺口较大,资金缺口主要为欠发职工工资、取暖费等共计约862万元,目前职工情绪波动较大,存在信访稳定风险,为保证检测中心正常运营,保障职工工资,恳请市政府比照前期下拨结余款的方式,延续下达该结余资金支出指标862万元用于支付欠发职工工资、取暖费等费用。
特此请示。
附件:
1.《关于返还盘锦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财政结余资金 等事宜的请示》(盘建检发〔2025〕1号).pdf
2.《关于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调整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处 置意见》(盘编办发〔2017〕62号).pdf
3.关于调整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盘编发〔2019〕11号).pdf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15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印发 |
关于协调解决盘锦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财政结余资金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5-01-15 107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7号 签发人:祝强 李晓辉
关于协调解决盘锦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财政结余资金的请示
市政府:
盘锦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以下称“检测中心”)为2017年转隶事业单位,根据《关于调整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盘编发〔2019〕11号)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事编制管理工作,市政集团负责人员日常管理和生产工作。
以前年度检测中心共上缴资金4958.48万元,沉淀50%后结余资金2479.24万元。按照盘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盘财指非﹝2018﹞21号)通知精神,2018年市财政局下拨专项资金支出指标627万元,尚有1852.24万元结余资金。
近年来,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利因素影响,检测中心运行困难,收支难以平衡,资金流转困难,缺口较大,资金缺口主要为欠发职工工资、取暖费等共计约862万元,目前职工情绪波动较大,存在信访稳定风险,为保证检测中心正常运营,保障职工工资,恳请市政府比照前期下拨结余款的方式,延续下达该结余资金支出指标862万元用于支付欠发职工工资、取暖费等费用。
特此请示。
附件:
1.《关于返还盘锦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财政结余资金 等事宜的请示》(盘建检发〔2025〕1号).pdf
2.《关于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调整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处 置意见》(盘编办发〔2017〕62号).pdf
3.关于调整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盘编发〔2019〕11号).pdf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15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