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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住建系统春节、“两会”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4 浏览次数:236

盘住建发〔2025〕4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住建系统春节、“两会”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基建部、市高新区建设部、临港经济区建设部,双台子区城建中心、兴隆台区城建中心,市城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局相关科室,相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春节、“两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住建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全市住建系统春节、“两会”和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重实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当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春节、“两会”即将到来,住建各领域生产主体和监管部门容易出现思想松懈、工作疲态,非法违法行为极易“回潮”,进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住建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重点治理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和大跨度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有效防控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物业、城市供水、城市供热、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安全风险,全力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确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严格规范管理,全面排查治理问题隐患

各住建部门要持续推进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整治一般安全隐患,严厉查处重大事故隐患。

重点排查整治常规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保障安全投入,是否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重大危险源是否落实登记建档、风险辨识、安全评估、监测预警等措施,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是否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滚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日常隐患排查是否流于形式、不细致、不全面;是否整改落实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五)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对危险性较大的检修、动火等特殊作业履行审批制度,并事先进行危险因素的辨识分析及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重点排查整治各领域专业内容:

(一)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燃气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管道进行巡查维护,是否按照标准对燃气进行加臭(含加臭不达标的),是否对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是否要求瓶装液化气送气服务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应同步告知用户安全用气要求)。是否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是否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防施工单位违规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网及设施,引发燃气泄漏。

(二)建筑施工领域。一是突出冬季施工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冬施方案审批及落实,做好“危大工程”“超危工程”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坍塌、防火灾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超能力赶进度、层层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二是强化停工冬休工程值班值守管理,严格值班室及宿舍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器。严禁在建工程结构和值班区域使用明火取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建立管理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值班表、巡查表和交接班表签字,确保紧急事件出现科学安全处置。

(三)自建房及大跨度建筑结构领域。一是要认真对照第三方核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狠抓问题整改。经核查判定销号不合格的经营性自建房,制定一栋一策整改方案,针对鉴定报告不合格的,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及时完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针对未采取工程措施或措施不到位的,要抓紧指导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依据房屋鉴定结论做好危房解危工作。对于暂未彻底消除隐患的,要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严格落实“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和“带险不经营、经营不带险”。经核查判定销号不合格的非经营性自建房,要进一步落实房屋产权人和使用权人的主体责任以及属地监管责任。二是要紧密围绕大跨度结构建筑台账,做好部门间工作调度,全面落实产权单位和使用运营单位责任,针对存在隐患且目前正在整改的,要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并密切注意极端天气变化,及时制定应急预案;针对未发现隐患且正在使用的,要指导产权单位和使用运营单位建立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确保隐患无新增、不遗漏。

(四)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要结合实际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设备管理运行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处理的要尽快实施,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五)园林绿化领域。对公园绿地进行全面排查,强化防火意识,加强冬季冰面安全管理,设立警示标识。公园内存在游乐设施的,监督相关部门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停运。

(六)物业领域。组织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物业管理区域各类安全隐患。一是加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清理园区老化废弃电线,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二是强化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确保数量充足、完好有效,及时清理楼道、消防连廊等公共部位堆放的杂物,引导业主规范停放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三是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高空抛(坠)物的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对建筑外立面等共用部位的安全巡查,做好危险区域警示、安全隔离和防护工作,并及时组织维修。四是要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物业管理单位的“告知、巡查、制止、报告”责任,依法规范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为。五是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向业主明确告知和公示允许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界限、时段、注意事项、禁止事宜及应急联系方式等内容。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及时清理爆竹残余垃圾,努力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降低环境污染。

(七)城市供水领域。检查净水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深井盖、蓄水池、通风帽、池盖等是否采取防护措施,蓄水设施(二次加压供水)是否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检查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是否符合水质安全的标准要求,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规范。

(八)城市供热领域。检查供热企业设备运行日常巡检及记录、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规范。

(九)城市污水处理领域。检查机械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药剂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化验药品使用、储备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规范。

(十)生活垃圾处理领域。检查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排放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填埋气体按标准要求安全收集排放,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规范。

三、防灾减灾救灾,积极防范应对自然灾害

各住建部门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寒潮、雾霾、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变化,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信息。统筹应对雨雪冰冻灾害,要高度关注雨雪天气对建筑施工、大跨度构建筑物的影响,及时清除积雪、积冰,强化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巡检,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环卫要做好清雪机械、车辆和人员储备,时刻“以雪为令”,及时清理道路积雪,确保城市运行稳定。

四、强化应急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住建部门要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对住建系统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和降低社会影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4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114日印发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住建系统春节、“两会”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4 浏览次数:236

 

盘住建发〔2025〕4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住建系统春节、“两会”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基建部、市高新区建设部、临港经济区建设部,双台子区城建中心、兴隆台区城建中心,市城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局相关科室,相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春节、“两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住建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全市住建系统春节、“两会”和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重实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当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春节、“两会”即将到来,住建各领域生产主体和监管部门容易出现思想松懈、工作疲态,非法违法行为极易“回潮”,进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住建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重点治理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和大跨度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有效防控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物业、城市供水、城市供热、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安全风险,全力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确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严格规范管理,全面排查治理问题隐患

各住建部门要持续推进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整治一般安全隐患,严厉查处重大事故隐患。

重点排查整治常规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保障安全投入,是否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重大危险源是否落实登记建档、风险辨识、安全评估、监测预警等措施,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是否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滚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日常隐患排查是否流于形式、不细致、不全面;是否整改落实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五)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对危险性较大的检修、动火等特殊作业履行审批制度,并事先进行危险因素的辨识分析及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重点排查整治各领域专业内容:

(一)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燃气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管道进行巡查维护,是否按照标准对燃气进行加臭(含加臭不达标的),是否对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是否要求瓶装液化气送气服务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应同步告知用户安全用气要求)。是否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是否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防施工单位违规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网及设施,引发燃气泄漏。

(二)建筑施工领域。一是突出冬季施工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冬施方案审批及落实,做好“危大工程”“超危工程”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坍塌、防火灾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超能力赶进度、层层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二是强化停工冬休工程值班值守管理,严格值班室及宿舍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器。严禁在建工程结构和值班区域使用明火取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建立管理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值班表、巡查表和交接班表签字,确保紧急事件出现科学安全处置。

(三)自建房及大跨度建筑结构领域。一是要认真对照第三方核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狠抓问题整改。经核查判定销号不合格的经营性自建房,制定一栋一策整改方案,针对鉴定报告不合格的,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及时完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针对未采取工程措施或措施不到位的,要抓紧指导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依据房屋鉴定结论做好危房解危工作。对于暂未彻底消除隐患的,要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严格落实“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和“带险不经营、经营不带险”。经核查判定销号不合格的非经营性自建房,要进一步落实房屋产权人和使用权人的主体责任以及属地监管责任。二是要紧密围绕大跨度结构建筑台账,做好部门间工作调度,全面落实产权单位和使用运营单位责任,针对存在隐患且目前正在整改的,要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并密切注意极端天气变化,及时制定应急预案;针对未发现隐患且正在使用的,要指导产权单位和使用运营单位建立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确保隐患无新增、不遗漏。

(四)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要结合实际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设备管理运行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处理的要尽快实施,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五)园林绿化领域。对公园绿地进行全面排查,强化防火意识,加强冬季冰面安全管理,设立警示标识。公园内存在游乐设施的,监督相关部门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停运。

(六)物业领域。组织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物业管理区域各类安全隐患。一是加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清理园区老化废弃电线,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二是强化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确保数量充足、完好有效,及时清理楼道、消防连廊等公共部位堆放的杂物,引导业主规范停放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三是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高空抛(坠)物的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对建筑外立面等共用部位的安全巡查,做好危险区域警示、安全隔离和防护工作,并及时组织维修。四是要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物业管理单位的“告知、巡查、制止、报告”责任,依法规范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为。五是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向业主明确告知和公示允许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界限、时段、注意事项、禁止事宜及应急联系方式等内容。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及时清理爆竹残余垃圾,努力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降低环境污染。

(七)城市供水领域。检查净水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深井盖、蓄水池、通风帽、池盖等是否采取防护措施,蓄水设施(二次加压供水)是否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检查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是否符合水质安全的标准要求,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规范。

(八)城市供热领域。检查供热企业设备运行日常巡检及记录、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规范。

(九)城市污水处理领域。检查机械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药剂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化验药品使用、储备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规范。

(十)生活垃圾处理领域。检查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排放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填埋气体按标准要求安全收集排放,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规范。

三、防灾减灾救灾,积极防范应对自然灾害

各住建部门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寒潮、雾霾、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变化,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信息。统筹应对雨雪冰冻灾害,要高度关注雨雪天气对建筑施工、大跨度构建筑物的影响,及时清除积雪、积冰,强化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巡检,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环卫要做好清雪机械、车辆和人员储备,时刻“以雪为令”,及时清理道路积雪,确保城市运行稳定。

四、强化应急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住建部门要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对住建系统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和降低社会影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4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1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