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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提高小区供暖标准线的建议》(第10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5

王一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小区供暖标准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供热室温达标温度为20℃标准,相比其他城市18℃标准高出2℃供热。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对室温不达标用户,进行了梳理分析,很大一部分是老旧小区的用户窗户和供热设施老化、地热或暖气堵塞、风阻现象及孤岛户等导致的室温不达标,针对这些问题市住建局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开展供热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供热企业“冬病夏治”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供热企业的“设备三修”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计划面向社会公布。

2、2023年-2025年,我市有计划对老旧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行保温改造,三年计划改造建筑面积640万平方米,此项工作正陆续开展。

3、正在组织建设市级智慧供热平台,建成后将有效采集代表用户的室温信息。同时,督促供热企业智慧供热,提高二网平衡能力,有效提高供热质量。

4、督导供热企业制定常态化“访民问暖”工作计划,引导“问题用户”对室内供热设施、窗户破旧等进行改造(出具设计方案、用户购买材料帮助其安装等)。

5、督导供热企业做好供热知识宣传,维修人员、客服电话入户。督导供热企业利用中秋、国庆假期进小区进社区,搭设便民服务宣传台开展宣传活动,上门为用户解决具体实际问题,上门帮助孤寡老人等困难用户清洗地热、检查供暖设施、修缮窗户,上门走访上个采暖期问题用户等。

6、督导供热企业供热期间重点开展边、顶、底、供热末端等代表性用户访民问暖工作,及时采集用户室温信息、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联 系 人:王绍锡

联系电话:8280888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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