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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拓创新实干争先 高质量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

近年来,浙江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要求,将垃圾分类作为“美丽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域打响垃圾治理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顶层设计

实现垃圾治理“大协同”

注重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把垃圾分类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成立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逐步构建城乡统筹、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全面部署发动。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垃圾治理动员会、现场会和攻坚大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意见;2023年又印发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开启新一轮垃圾治理五年行动。

完善制度保障。颁布实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制定了一批涵盖垃圾分类各环节及回收设施建设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推动垃圾治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强化综合治理

实现城乡环境“大改观”

推动源头减量。建立垃圾总量控制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强化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源头管控,大力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绿色包装、光盘行动等工作,垃圾增长率从2016年的12.2%下降至2023年的负增长。

提升分类质量。大力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模式,推行网格化管理,共改造提升投放点12.1万个;建成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7865个、示范片区469个,全省90%以上的商业街、居住小区实现“定时定点”投放清运。

加快生态治理。改造提升中转站1186座,完成率达到75%以上。全面实施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综合治理,通过原位封场、生态修复、开挖筛分等方式,防范环境安全风险。全省90座垃圾填埋场已完成治理43座,其余正在积极推进中。


强化绿色循环

实现回收资源“大转换”

坚持规划引领。各地制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中长期规划,将分拣中心、废品交易市场等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点推进,共建成回收网点1.7万余个、分拣中心185座,基本实现城乡回收网络全覆盖。

提升转换能力。发布低价值再生资源指导目录,推进城乡环卫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指导各市县因地制宜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扶持政策,促进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量由2018年的200万吨增长到2023年的699.8万吨;73座垃圾焚烧厂年发电量约90亿度,可解决1000多万居民一年用电。

培育规模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低、小、散”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了资源回收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已培育龙头企业56家。


强化社会发动

实现文明素质“大提升”

加强党建引领。积极调动党员干部、志愿者、青年等群体参与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引导群众提升分类意识、养成文明习惯。近三年累计发动垃圾分类志愿者160多万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达120多万场次。

加强宣传引导。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现代社区建设和“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持续深化垃圾分类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等“十进”活动,推动“垃圾随手分”成为“浙里新风尚”。

加强数字赋能。打造全省垃圾分类信息平台,持续推进迭代升级,通过实施智能投放、收运监控、智慧分拣和处置监测全过程动态管理,实现全省投、收、运、处“一网”监管。

浙江省将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的会议精神,持续开展分类质量提升、设施提标改造、部门协同共治和文明习惯养成,进一步加强智能化监管、系统化治理、资源化利用,推进新一轮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作出更大贡献。


摘自: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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