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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进展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3-12-09 浏览次数:261

序号

提案号

提案题目

截至7月末工作进展情况

主办单位

办理科室

社会事业(45)

 

 

50

52

关于持续推进我市“充电桩”建设,助力创建全国文明生态城的提案

已办结,提案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一是协调各区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在广泛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小区公共空间、环境等情况,因地制宜增设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二是倡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征求小区多数居民同意的前提下,通过自行投资或引进专营机构等方式,在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点,为居民充电提供便利;同时,要对业主在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给予支持和帮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物业管理科

53

56

关于加强对物业公司管理的提案

已办结,提案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一是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目前各级住建部门、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人员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增强了各类人员物业管理的法规意识;二是已制定印发《全市物业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区、经开区住建部门通过集中开展物业管理提升行动,着力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物业管理体系,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服务行为,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质量显著提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物业管理科

59

63

关于推进智慧化物业管理的提案

已办结,提案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我局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结合物业项目和自身实际,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等方式,融合及拓展小区物业管理、生活服务、助餐、医疗等服务业,在对小区实行智慧管理的同时,为小区居民生活提供更加便利条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物业管理科

62

66

关于盘锦市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的提案

已办结,提案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一是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目前各级住建部门、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人员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增强了各类人员物业管理的法规意识;二是已制定印发《全市物业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区、经开区住建部门通过集中开展物业管理提升行动,着力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物业管理体系,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服务行为,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质量显著提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物业管理科

72

77

关于切实加强物业管理的提案

已办结,提案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一是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目前各级住建部门、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人员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增强了各类人员物业管理的法规意识;二是已制定印发《全市物业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区、经开区住建部门通过集中开展物业管理提升行动,着力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物业管理体系,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服务行为,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质量显著提升。在组织各县区、经开区住建部门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整治的同时,市住建局专项检查组同步对各县区、经开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转交属地住建部门进行督办整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物业管理科

91

99

关于多措并举解决城区内涝问题的提案

指导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排水设施维护,撰写答复意见,正在与委员沟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城建管理科

生态文明(11)

 

95

105

关于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的提案

已办结,委员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提案问题开展调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

(中心环卫)

吕远航

98

109

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公园的提案

已办结,委员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市住建局已与委员电话联系,督导县区做好相关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园林绿化科

101

112

关于大力强化我市垃圾分类继续提升城市环境治理的提案

已办结,委员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市住建局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提案问题开展调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心环卫)

吕远航

民生保障(51)

 

107

119

关于积极推进《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的提案

已办结,委员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市住建局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提案问题开展调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心环卫)

吕远航

117

129

关于加强垃圾分类投放的提案

已办结,委员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市住建局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提案问题开展调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心环卫)

吕远航

118

130

关于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的提案

已办结,提案人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一是协调各区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在广泛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小区公共空间、环境等情况,因地制宜增设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二是倡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征求小区多数居民同意的前提下,通过自行投资或引进专营机构等方式,在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点,为居民充电提供便利;同时,要对业主在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给予支持和帮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物业管理科

119

131

关于统筹加强城市排水建设管理体系的提案

已办结,委员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市住建局已指导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城建管理科

124

136

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建设的提案

已办结,提案人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一是协调各区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在广泛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小区公共空间、环境等情况,因地制宜增设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二是倡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征求小区多数居民同意的前提下,通过自行投资或引进专营机构等方式,在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点,为居民充电提供便利;同时,要对业主在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给予支持和帮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物业管理科

129

141

关于“切实解决停车难,出行难,充电站少,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提案

已办结,提案人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一是协调各区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在广泛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小区公共空间、环境等情况,因地制宜增设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二是倡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征求小区多数居民同意的前提下,通过自行投资或引进专营机构等方式,在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点,为居民充电提供便利;同时,要对业主在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给予支持和帮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物业管理科

131

143

关于加强市中心主要路面雨天应急排水的提案

已办结,委员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具体工作中,市住建局指导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城建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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