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 发布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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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处)室:
为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公开能力,根据《盘锦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住建系统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更好发挥以住建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结合市住建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及我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立足住建职责定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提升全市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工作任务分解
1、推进住建行业三年行动相关信息公开
局门户网站设置“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栏目,
发布全市住建系统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相关政策信息及有关通知,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确保市民了解相关住建工作。
(局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
2、发挥服务调查研究功能作用
紧紧围绕大兴调查研究,局网站设置“意见征集”栏目,开展涉及住建领域的问卷调查等,提高调查研究效率和市民公众参与度。
(局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
3、开展住建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以供水、供气、供热等领域为重点,局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提供素材,在局网站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
(局公用事业科牵头落实)
4、全面提升住建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对照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等住建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内容,并指导县区抓好网站公开事项落实,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不一致问题。
(局房地产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城建管理科牵头落实)
5、发挥政务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作用
局网站要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公开联系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群众来电,在解答住建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咨询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政策咨询类来电的回复。
(局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
6、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结合《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民生实事方面的内容,做好住建民生等领域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公开透明度。
(局属相关部门牵头落实)
三、公开形式
1、采用公告、政务公开栏,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局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适时发布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要决定、重大事项等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3、以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为主公开政务信息、服务信息,不断扩大公示范围。
4、其它使社会公众知晓的形式。
四、监督保障机制和责任要求
(一)监督保障机制。各有关科室和部门要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事项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范围,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各科室部门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责任要求。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中心各科室负责同志要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各自承担的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补充、完善和整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或是不履行承诺或不依照规定公开的,由局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的,予以通报。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