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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推进重点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06 浏览次数:274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辽宁省推进重点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22〕37号)等文件。

二、文件制定过程

对照省方案分工起草了《盘锦市推进重点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实施方案》已征求财政、工信、交通等26家市直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六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领域、主要盘活方式、重点工作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与《省方案》保持高度一致。

第一部分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有效盘活重点领域存量资产,推动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为加快实现盘锦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重要支撑。

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标。主要是:2022年底,启动一批全市试点项目,动态形成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台账;2023-2024年,盘活一批存量资产,化解一批存量债务,启动实施一批新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积极争取国家、省试点示范。

第三部分是重点领域。主要分为:交通运输领域、农林水利设施领域、能源领域、市政设施领域、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园区及物流领域、房地产领域、服务业领域、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土地资源领域等十大领域。

第四部分主要盘活方式。主要分为: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利用产权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盘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其他创新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等6大类盘活方式。

第五部分重点工作安排。主要是:重点领域牵头单位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分领域台账,各县区、经济区(开发区)2022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并制定2023年工作要点。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加强各类风险防控、加强督导考核等5方面措施。

原文:盘锦市推进重点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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