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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铁十条”:打造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为切实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并以垃圾分类为载体、推动形成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铁十条”》。根据“铁十条”,深圳将从落实社区书记责任、纳入社区网格管理、实行物业督导制度、列入民生服务项目、融入居民自治制度、推进智慧建设应用、开展执法警示行动、强化四级行走督查、建立黑榜督办制度、实施末位约谈制度十方面推动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区(新区)要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对打造文明典范城市和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确保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落实社区书记责任

纳入社区网格管理

深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确社区党委书记为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党建引领,强化责任落实,将垃圾分类列入社区党委年度重点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垃圾分类书记授课或专题调研,实行社区党委委员分片组织包干垃圾分类督导和入户宣传工作,相关工作成绩作为百优社区、百分书记等评选活动的重要参考。按照社区治理“一网统管”的要求,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各社区指定一名社区工作者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排查走访,会同投放管理人、督导员、志愿者做好垃圾分类督导和入户宣传工作,强化居民分类意识,引导居民养成正确的垃圾分类和投放习惯。

实行物业督导制度

列入民生服务项目

  街道要将垃圾分类督导宣传工作下沉社区,社区要建立与分类实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作为投放管理责任人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督导和宣传工作。相关物业管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和重视程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职责,同时设立住宅区垃圾分类专管员,实施督导员实名制,加强日常检查管理。有关要求将纳入星级住宅区等评选评优指标。

  办好垃圾分类民生实事,在城中村“宜居宜业宜游”街区建设中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积极引导居民践行垃圾分类;各社区利用民生微实事和其他资金,每年至少开展1个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项目。落实不力的社区,由各区(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予以约谈,并取消百优社区、百分书记评选资格。

融入居民自治制度

推进智慧建设应用

深圳发动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和小区管理规约,社区居委会应针对垃圾分类问题召开民主协商会议;小区业委会根据需要,在业主组织会议中加入垃圾分类议题,解决管理规约执行中出现的垃圾分类突出问题,构建垃圾分类居民自治长效机制,是否开展相关工作将作为星级住宅区等评选的资格条件。

加快区级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末端设施地磅数据、转运车辆视频和定位数据、分类投放点视频数据等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在线率、实时率,提高督导监管、入户宣传、投放和收运台账等数字化覆盖率,并将以上数据对接至市级平台,依托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全覆盖、分层次、智能化监管体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将定期予以通报。

开展执法警示行动

强化四级行走督查

在常态化专项执法基础上,当地更加注重发挥执法检查的宣传警示作用,通过直播执法的形式,重点针对分类投放义务人和管理人,以点带面查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并定期组织检查,引导全社会各行业“查问题、补短板、促提升”。全市各街道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执法网络直播行动,进展情况将定期予以通报。

深圳还建立了市、区、街、社区四级行走督查机制,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强化精细管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公共机构、重点行业、住宅区的设施配置、日常收运、督导员管理等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整改不力的将作为扣分项纳入季度评估。

建立黑榜督办制度

实施末位约谈提醒

深圳对检查和评估结果较差的公共机构、重点行业、住宅区,进行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的纳入黑榜名单,在月报和媒体上公布并挂牌督办,推送行业主管部门,与相关评比活动挂钩。

根据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要点和季度评估要求,月度工作推进不力的区,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对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进行谈话提醒;季度排名末位的区,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对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提醒。而一旦某区连续2个季度排名末位,将由市指挥部领导对区指挥部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改进。

 

摘自: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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