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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市住建局通过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落一栋、不漏一户,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销号管理和闭环管理,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时限,确保整治到位。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任务,共排查自建房160771栋,包括经营性自建房6890栋,共发现安全隐患自建房1502栋,包括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68栋,累计完成整改自建房932栋。其中,城镇排查自建房31331栋,包括经营性自建房1233栋,发现安全隐患自建房1376栋,包括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62栋,完成整改自建房834栋;农村排查自建房129440栋,包括经营性自建房5657栋,发现安全隐患自建房126栋,包括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6栋,完成整改自建房98栋。全力推进省住建厅督办的高家立交桥小区2、3、4号危楼整改工作,81户住户已有74户迁出并得到征收款,其余7户未搬迁户已制定危楼强迁预案。同时,盘锦市深入贯彻省住建厅关于自建房平台系统管理的要求,全市实现城镇自建房排查信息录入达8460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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