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 2021年工作安排
- 发布日期: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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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020年,市住建局组织推进了裴家东路、油气街等道路设施建设,完成了商东区域、西江路等背街小巷改造及人行道整治及中华路一污向二污污水截流干管等11项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小微湿地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区域交通、城市排涝等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断提升。
(二)全力推进园林绿化工作
年初以来,市住建局重点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等工作。一是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全年新增城市绿地7公顷,栽植乔、灌木2.1万株;二是做好城市绿道提升,指导三区在绿道内设置自行车道、人行道及驿站等设施,完成23.83公里城市段绿道提质升级;三是做好城市小微湿地建设,2020年我市共建设城市小微湿地80处。其中新建12处,提升改造68处;四是依法建绿、管绿,起草了《盘锦市城镇绿化管理条例(草案)》。
(三)全力推进房地产业发展
一是重点推进万科城、中天华府、中天一品、恒大中央广场等一批新项目建设,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额90.5亿元,同比增长25%;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0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二是加速盘活房地产烂尾项目,目前全市已盘活烂尾项目9个,盘活面积90万平方米。三是强化物业管理监督考核,制定并下发《2020年盘锦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考核方案》,组成3个考核组开展考核,全面提高了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
(四)全力推进建筑业发展
做大做强建筑业,预计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55亿元,同比增长3%。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做好以东跃绿筑公司、柏斯特等公司为代表的试点示范工作,并将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重强抓”指标。同时,严抓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年初至今,全市共检查工程项目42项,下达整改意见书57份,全市建筑工程未发生人员伤亡或造成较大影响的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
(五)全力推进公用事业管理
2020年,市住建局全力推进了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和大环卫体系建设。供水方面,持续推进智慧水务建设,有序开展老旧管网维修改造工程,2019年集团供水管网漏损率为13.15%,与2016年的20.60%相比下降了7.45个百分点。供气方面,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累计排查燃气管网1900余公里,调压站(箱、柜)1600座(个),阀门井125个,入户检查26万户,消除整改供气设施隐患1691处,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实现平稳运行。供热方面,提前做好设备三修及燃煤储备,积极稳妥做好今冬明春供热各项工作,2019~2020采暖期,全省8890平台统计盘锦供热按时分转率、群众满意率双双达到100%。污水处理方面,2020年我市污水处理总量预计9800万吨,负荷率93%,出水达标率100%,中水利用率达49%,超过国家要求的至2020年达到20%的要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9%,超过国家要求的95%的目标。环卫方面,积极推进固废综合处理园区项目建设;开展《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组织推进厕所革命,全市城区新建公厕24座,新增内部厕所对外开放140座,提前完成全年指标计划。
(六)全力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工作
年初以来,市住建局(人防办)完成人防心理防护、信息防护、伪装防护3支新型队伍的编组,全部完成7种14支人防专业队伍的整组任务。在年度省人防办现场抽点中,人员到点率均达到100%。组织完成了抢险抢修、防疫专业队应急演练工作,提高了队伍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性灾害事件的能力。组织完成 “9·18”全市警报试鸣活动,中心城区警报鸣响率达到96%,音响覆盖率达到95%,统控率达到100%,警报完好率、统控率、鸣响率均达到国家标准。
(七)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年初以来,市住建局充分发挥农村危房改造中央预拨补助资金作用,全力推进危房改造,确保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程任务,共完成改造农村危房24户,其中C级21户,D级3户,按贫困类型划分,低保户20户,农村分散供养人员4户,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当年改造任务。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推进工业街西段、联成街等道路设施建设,为园区做好配套服务,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推进金城路、双台子区新华街雨污水改造、兴隆台区雨水管网改造、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改造等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提高城市排水能力;推进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城市桥梁智慧化管理水平。
(二)持续做好园林绿化工作
继续抓好城市绿化提升工作。一是指导三区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升城市小微湿地品质,加强小微湿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及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满足人民休闲需求。二是继续做好苗木补植,指导县区、辽东湾新区做好辖区内空缺苗木补植、裸露土地覆盖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绿地的景观效果。三是巩固绿化成果,严肃查处乱占绿地、乱伐林木、破坏绿化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依法建绿、依法管绿、依法护绿。
(三)持续推进房地产业发展
继续以项目为抓手促进全市房地产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抓好新建房地产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当年开工达产;抓好既有项目建设,整体推进建设速度;抓好停建项目的复工复产工作。二是做好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合法经营工作,适时开展市场整治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加快网签系统建设,实现全市各级交易网签系统与不动产系统一体化,开展实际业务,为群众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四是开展公租房清理整治工作,提高公租房保障质量。五是持续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参加全省物业项目标杆申报,加大力度对油田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培训和指导,积极做好标准化建设。
(四)持续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
一是继续鼓励优秀、大型企业提档升级,加大对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鹤城建设集团等公司扶持力度,率领我市建筑企业实现“走出去”战略目标。二是继续推进东跃绿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占比。三是加强建筑业企业管理。对恶意欠薪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将存在欠薪问题的建设(包括代建单位)、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以及相关的注册执业、从业人员作为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纳入不良记录管理。四是严抓质量安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商品混凝土等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质量监督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五)持续推进公用事业管理
继续抓好公用事业管理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供水工作,全力开展辽东湾西部净水厂苦咸水淡化工程等;积极开展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居民用水幸福感。二是继续做好供气工作,推进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督导各县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平稳供气。三是继续做好供热工作,完成《盘锦市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强化供热行业监管,组织各供热企业做好设备三修、管网改造、人员培训、燃煤储备、热源改造等,不断提高我市供热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四是继续做好污水处理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对各污水处理厂实施正规化管理和监督、考核,努力实现厂网一体化进程。同时,继续提升中水利用水平,争取实现再生水全利用。五是继续做好环卫工作。继续推进固废综合处理园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目标;全面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六)持续推进人防工程建设
2021年,重点抓好指挥通信建设,构建指挥通信的有线网络。利用人防指挥自动化信息系统及时接收上级、空军、相邻省份大中城市空情处理中心提供的空情信息,并能提出决策所需的情报报告和处理建议。加强基础训练,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营造大抓人防训练的浓厚氛围。依法依规审批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项目,力争审批工作显著提升。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争取验收人防工程2.5万平方米以上。
(七)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继续按照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安排部署,重点做好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确保农户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严格落实“5个基本”要求,加强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的巡查力度,实现改造贫困农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