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算公开说明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建筑业、市政公用事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行业发展。
(二)负责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负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统计、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交易、房屋租赁、房屋维修、拆改、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交易、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物业市场管理; 房地产行业执法监督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和监测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筑业及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各类人员培训教育、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负责建筑行业执法监督工作。
(五)负责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绿叶杯竞赛的组织、协调及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负责城市防汛管理工作。
(六)负责监督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规范及指导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建设及监督管理职责;研究拟定地方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含燃气经营许可)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执法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供水、供热、燃气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对危害公用事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行为及事故隐患进行依法查处;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及公用事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12个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法规信访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建工处、公用事业管理科、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科、质量安全科、计划统计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
下设20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
1 、盘锦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2、 盘锦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3 、盘锦市城市开发办公室
4 、盘锦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5 、盘锦市抗震防灾办公室
6、 盘锦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
7、 盘锦市建筑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办公室
8 、盘锦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9 、盘锦市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站
10 、盘锦市建筑企业管理处
11 、盘锦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 、盘锦市建设职工学校
13、 盘锦市建设市场监察大队
14 、盘锦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5 、盘锦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
16 、盘锦市城市供水节水办公室
17 、盘锦市建筑业安全监察站
18 、盘锦市双台子房地产管理处
19、 盘锦市兴隆台房地产管理处
20、盘锦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盘锦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2、 盘锦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3 、盘锦市城市开发办公室
4 、盘锦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5 、盘锦市抗震防灾办公室
6、 盘锦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
7、 盘锦市建筑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办公室
8 、盘锦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9 、盘锦市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站
10 、盘锦市建筑企业管理处
11 、盘锦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 、盘锦市建设职工学校
13、 盘锦市建设市场监察大队
14 、盘锦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5 、盘锦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
16 、盘锦市城市供水节水办公室
17 、盘锦市建筑业安全监察站
18 、盘锦市双台子房地产管理处
19、 盘锦市兴隆台房地产管理处
20、盘锦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二部分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446.93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增加3437.05万元,增长34.3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30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52.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48.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3.事业收入 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4.经营收入 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6.其他收入 145.8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利息收入、公积金拨房改房维修费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XX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 1294.15万元,主要是八一小区续建、宜居乡村道路提升工程监理费等。
(二)支出总计13419.01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增加3542.94万元,增长35.8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 5162.8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7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2.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6.25万元。
2.项目支出 8256.22万元,主要包括海洋街、租地费、宜居乡村补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6.年末结转结余1282.6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82.62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结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3312.59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增加3576.73万元,增长36.7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071.5万元,项目支出8241.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12.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975.98万元,农林水支出218.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4.47万元,其他支出305.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5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2.5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8.26万元,主要是离休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34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9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
(5)伤残抚恤6.56万元,主要是伤残金支出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万元,主要是王勇生活补助
(9)事业单位离退休12.24万元,主要是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取暖费
(10)退役士兵安置42.38万元,主要是退休士兵安置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5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33.3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等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1975.98万元
(1)行政运行501.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224.14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
(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30.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97.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5)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55.4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17.53万元,主要是租地费等支出
(7)城市建设支出5648.8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218.42万元
(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8.4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64.47万元
(1)住房公积金131.5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积金
(2)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32.9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6、支出305.8万元
(1)其他支出305.8万元,主要是市直机关办公楼维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8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84.33万元,下降31.08%,主要是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XX等,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2.15万元,主要用于XX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3批次,306人,2.1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8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4.82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09万元,比2016年减少22.02万元,降低10.79%,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办公费用等。其中:办公费84.87万元、印刷费7.57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34万元、水费6.80万元、电费、邮电费47.79万元、取暖费26.94万元、差旅费7.05万元、会议费0.09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32.88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0.55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有资产总计639744.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7445.01万元;固定资产3499.5万元。固定资产中:
1.房屋300263.17平方米,价值70496.06万元。
2.共有车辆4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 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3.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万元。
4.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万元。
5.其他资产占用情况: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盘财预[2017]241号)要求,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名称为城市维护费建设性支出,涉及项目金额3545.43万元,自评覆盖率100.0%,自评分数97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要求。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理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XLS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XLS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7、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8、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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