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
2026年5月2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条例》实施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指出当前工作还存在宣传引导形式较为传统、长效管护机制仍需完善、部分市容环境问题易反复、乡村治理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基层执法力量有待补强、惩戒震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方面不足,并提出相关审议意见。市住建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人大执法检查反馈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职能逐项梳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细化整改推进措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条例》实施主要工作成效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住建局严格履行城乡容貌管控、环境卫生管护、环卫设施建设、固废处置管理等职能,协同城管、各县区、镇街等单位,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健全责任制度体系,厘清市、县(区)、镇街、村居各层级管理职责,配套完善作业标准、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压实“门前四包”等属地及主体责任。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面向机关、社区、物业、沿街商户开展条例宣传,依托政务平台、小区公告栏等载体开展普法,配合开展现场劝导普法。三是提升城乡容貌环境品质,聚焦主次干道、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开展环境整治,协调修复破损市政设施,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厕所改造、庭院环境提升。四是完善环卫固废处置硬件,推进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稳定运行,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建筑垃圾填埋场、各区县转运调配厂全力投产,健全垃圾收运处置全链条。五是强化协同监管督导,配合建立多方联动巡查、督查考核机制,推动环境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为我市成功创建东北地区首个全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洼区入选全国首批美丽乡村先行区提供硬件支撑。
对照人大执法检查指出问题,当前工作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部分问题根源在设施建设、行业管理层面,需要住建部门牵头推进系统整改提升。
二、对照人大执法检查反馈查摆的突出问题
结合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立足住建行业职能,梳理存在问题如下:
1. 普法宣传共治氛围仍有短板。行业领域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多以发放手册、公告栏张贴条文为主,短视频、新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宣传载体运用不足;面向物业企业、建设施工单位、城乡居民的场景化、案例式普法较少,群众对条例认知不足,群众参与共建共治的渠道引导不够。
2.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力较大。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外墙脱落、部分街区道路破损等安全隐患客观存在,存量隐患底数尚未完成全域闭环摸排;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落实不均衡,部分物业对小区容貌环境、公共设施管护履职不到位。建筑垃圾全流程闭环管控仍需加强,规范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3. 城乡环境长效管护基础仍不牢固。城市层面,部分老旧小区、背街小巷设施老化,整治后容易反弹;乡村领域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现象,农村环卫保洁经费保障、保洁队伍稳定性不足,村规民约配套约束机制不够完善,村民参与环境管护主动性不强。
4.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仍存薄弱环节。垃圾分类站点、公厕、垃圾转运设施布局仍需优化;建筑垃圾填埋、转运配套设施使用需加强;固废处置设施资源化利用效能有待进一步释放。
5. 协同联动治理机制有待深化。与城管、镇街、社区、物业的常态化联动处置机制还需固化,网格发现问题向住建行业闭环处置的响应效率有待提升;对物业企业履职督导考核刚性不足,基层管护力量保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举措
市住建局将严格落实人大审议意见要求,聚焦问题靶向发力,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协同各相关单位,逐项推进整改落地。
(一)压实层级责任,抓实风险隐患整治
一是推动四级联动责任落地。配合健全市、区县、镇街、村居四级联动管理体系,压紧镇街属地责任,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务指导,厘清物业在小区容貌、设施管护方面的主体责任,推动权责清晰、各司其职。二是组织各县区住建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标准、责任主体,实行销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规范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转运、处置全流程监管,提升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补齐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短板
把条例实施融入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厕所管护、庭院整治等工作,健全农村环卫设施管护机制。配合指导各村完善贴合村情的村规民约,强化村民环境自治约束。推动补齐农村保洁经费、队伍保障短板,破解重建设、轻管护难题,引导村民主动参与村容维护,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果。
(三)创新宣传方式,搭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转变传统宣传模式,丰富住建领域普法载体。充分运用短视频、新媒体平台、社区宣讲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面向物业企业、施工单位、小区居民开展场景化普法,讲清条例管理要求与法律后果。配合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反馈渠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环境监督,推动形成“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共治氛围。
(四)完善环卫设施体系,提升硬件保障能力
科学布局环卫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垃圾分类站点、公共厕所、垃圾转运设施新建改造升级。持续保障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稳定运行,拓展固废协同处置能力。加快建筑垃圾处置配套项目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全链条处置体系,强化运输环节源头监管,严防运输抛洒滴漏。持续提升环卫作业机械化、精细化水平。
(五)健全协同闭环机制,强化督导考核
深化网格化治理,完善住建、城管、街道、社区、物业多方联动响应机制,落实“网格吹哨、部门报到”,推动问题快速发现、处置、复核闭环。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督导,将小区容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物业行业考核。配合城管部门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做好行业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基层管护队伍业务培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做好社会监督意见办理,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以此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问题整改,持续补齐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短板,不断提升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品质。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