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城市园林绿化管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3 浏览次数:0

盘住建发〔2025〕63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做好汛期城市园林绿化

管养工作的通知

盘山县住建局、双台子区住建局、大洼区住建局、双台子区城建中心、兴隆台区城建中心、辽滨基础建设部、高新区环保建设部、市城建服务中心: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为确保城市公园绿地安全,及时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准备,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早动手,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一)根据天气预警,做好汛期防范工作

根据省、市政府天气预警,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及时通知到各园林绿化管养单位,切实做好汛期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当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蓝色以上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要立即关闭游园,迅速疏散园内游客。

(二)及时清除死树、危险树,消除安全隐患

目前已进入汛期,消除安全隐患是当前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对公园、城市绿道、主要街路、小游园、口袋公园等重点地区的园林苗木进行摸底排查,严防树木倒伏、坠枝伤人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病虫害防治,保护绿化成果

目前气温升高,正是植物病虫害高发期,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美国白蛾、松线虫病、白蜡蚧等多种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制定应急方案,及时处理现场

在强降雨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召集园林绿化管养单位成立应急小组,确保抢险人员、车辆、工具及时到位,发现险情第一时间予以处置,将危险和损失降到最小。

(五)抓好排涝工作,确保植物正常生长

及时抓好银杏、油松等怕积水树木及绿地内宿根花卉的排涝工作,及时排出绿地积水,同时做好树木、绿篱、草坪的修剪、支撑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六)加强园林设施维护与管理

各单位要对公园内的破旧栏杆、廊架及时拆除更换,对残缺的井盖及时修复补齐,对存在隐患的假山、排水设施进行加固、修复,对公园绿地内照明设施、电缆连接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防止漏电造成安全隐患,确保园林绿化设施安全度汛。

(七)做好涉水区域安全管理

城市公园、城市公共绿地险要地段及涉水区域,要设置安全警示牌,警戒线等警示提示标识,必要时进行封闭管理,每个公园要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值守,不得脱岗,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二、加强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落实抢险队伍,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实际情况,明确现场处理具体负责部门、人员、职责,做好抢险物资、车辆等工作准备,要及时补充抢险物资及设备,保证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二)确保通讯畅通,准确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纪律,不得脱岗,要保证值班电话通讯畅通,遇有园林绿化的突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负责组织做好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及时进行处置。

(三)加强日常巡查,强化风险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城市园林绿化日常巡查工作,按照属地化、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实行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通知管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公园绿地安全运行。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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