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8 22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41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建设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盘锦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化考核工作暂行办法》,为做好2025年度市级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优秀住宅小区(以下简称“优秀住宅小区”)考核工作,现就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范围内历年获得市级授牌的一级、二级优秀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详见附件)均在本次考核范围之内。本年度经属地物业主管部门推荐,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一级、二级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市住建局复检复核通过后可授予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称号,并在下一年度纳入市级考核范围。对于连续两年考核分数均在85分以下且在服务等级考核均排名后20%的市级优秀住宅小区项目,做摘牌处理,不再享有市级优秀住宅小区荣誉,转入属地物业主管部门考核。
二、考核时间
外业现场考核时间为2025年5月上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内业材料考核时间为2025年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结束。
三、考核方式
具体考核工作由市城建中心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外业现场考核+内业资料考核”分次独立开展的方式,两次考核分别评分,最终按权重(外业现场75%、内业材料25%)综合评定。外业现场考核采用不确定时间随机确定被考核小区方式,以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内业材料考核采取集中时间段开展,被考核项目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完整台账,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闭环管理,考核组据此结合外业检查结果进行比对验证。
实地考核时,考核组在被考核小区业主代表的监督参与下,共同对小区外业环境和内业材料进行检查,就加减分项与物业项目负责人互认见证材料,当场打分并签字确认,被考核小区禁止事后补充材料(加减分项除外,可结合实际情况持续至考核年度12月31日)。
四、结果运用
考核成绩主要用于分析研究全市优秀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落实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化的有关情况,并通过对参加相同等级服务考核评分标准的物业项目考核成绩排名,间接衡量各物业项目的实际服务质量及与对应的服务标准间的差距,为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协商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推动构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形成价级对应、质价匹配的良性发展环境。各物业项目考核最终得分及排名次序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住建局将通过本单位官网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通报。
五、其他要求
请各县区、经开区住建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相关街道(镇)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协调相关街道(镇)做好本次考核的配合工作。
联系人:冯晶,联系电话:13909871099。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印发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8 22次
浏览次数:盘住建发〔2025〕41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建设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盘锦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化考核工作暂行办法》,为做好2025年度市级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优秀住宅小区(以下简称“优秀住宅小区”)考核工作,现就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范围内历年获得市级授牌的一级、二级优秀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详见附件)均在本次考核范围之内。本年度经属地物业主管部门推荐,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一级、二级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市住建局复检复核通过后可授予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称号,并在下一年度纳入市级考核范围。对于连续两年考核分数均在85分以下且在服务等级考核均排名后20%的市级优秀住宅小区项目,做摘牌处理,不再享有市级优秀住宅小区荣誉,转入属地物业主管部门考核。
二、考核时间
外业现场考核时间为2025年5月上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内业材料考核时间为2025年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结束。
三、考核方式
具体考核工作由市城建中心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外业现场考核+内业资料考核”分次独立开展的方式,两次考核分别评分,最终按权重(外业现场75%、内业材料25%)综合评定。外业现场考核采用不确定时间随机确定被考核小区方式,以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内业材料考核采取集中时间段开展,被考核项目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完整台账,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闭环管理,考核组据此结合外业检查结果进行比对验证。
实地考核时,考核组在被考核小区业主代表的监督参与下,共同对小区外业环境和内业材料进行检查,就加减分项与物业项目负责人互认见证材料,当场打分并签字确认,被考核小区禁止事后补充材料(加减分项除外,可结合实际情况持续至考核年度12月31日)。
四、结果运用
考核成绩主要用于分析研究全市优秀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落实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化的有关情况,并通过对参加相同等级服务考核评分标准的物业项目考核成绩排名,间接衡量各物业项目的实际服务质量及与对应的服务标准间的差距,为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协商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推动构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形成价级对应、质价匹配的良性发展环境。各物业项目考核最终得分及排名次序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住建局将通过本单位官网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通报。
五、其他要求
请各县区、经开区住建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相关街道(镇)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协调相关街道(镇)做好本次考核的配合工作。
联系人:冯晶,联系电话:13909871099。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