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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5 浏览次数:0

各相关用水单位:

为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有效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盘锦市节约用水条例》《关于建立我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行业用水定额和我市用水实际及各单位近年来用水情况,经测算,现将2025年度用水计划下达给你们。希望各用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用水计划,切实加强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取用水源。

如计划用水单位因产品结构调整、生产规模扩大、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类别范围、人员增减变化等因素确定需调整本年度用水计划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重新核定用水计划。超计划用水的,按照相关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征收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百分之三十的用水户,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实施。

附件:2025年盘锦市城市公共供水单位用水计划分配表.xlsx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5日

关于下达2025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5 浏览次数:0

 

各相关用水单位:

为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有效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盘锦市节约用水条例》《关于建立我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行业用水定额和我市用水实际及各单位近年来用水情况,经测算,现将2025年度用水计划下达给你们。希望各用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用水计划,切实加强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取用水源。

如计划用水单位因产品结构调整、生产规模扩大、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类别范围、人员增减变化等因素确定需调整本年度用水计划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重新核定用水计划。超计划用水的,按照相关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征收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百分之三十的用水户,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实施。

附件:2025年盘锦市城市公共供水单位用水计划分配表.xlsx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