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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1 浏览次数:300

盘住建发〔2025〕16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印发《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兴隆台区城建中心,辽滨经开区建设管理部:

现将《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1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211日印发


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实施方案

为确保市政府研究同意和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票决确定的2025年盘锦市住建系统3件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实施,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保障和改善住建领域民生工程为重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有序推进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决定成立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总督导:徐同连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祝  强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王金铎  市住建局副局长

    徐世峰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柏松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朴付亮  盘山县住建局局长

    王志成  双台子区住建局局长

    刘  刚  兴隆台区住建局局长

    王立斌  兴隆台区城建中心主任

    李洪彬  大洼区住建局局长

    李  旭  辽滨经开区建设管理部部长

    王绍锡  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

    周军伟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

    田  野  市住建局城建管理科科长

    赵东升  市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盘锦市住建系统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物业管理科、城建管理科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在本年度住建系统民生实事项目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为31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免费更换智能燃气表,提升燃气安全保障能力

实施内容:为31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免费更换智能燃气表。其中:盘山县5万块、双台子区4万块、兴隆台区20万块、大洼区2万块。

牵头领导:张柏松副局长

牵头科室: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

责任单位: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住建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进度安排:3月底前指导完成更换智能燃气表8万块;6月底前指导完成更换智能燃气表16万块;9月底前指导完成更换智能燃气表24万块;11月底前指导完成更换智能燃气表31万块,查缺补漏,确保应换尽换,提高全市燃气本质安全。

验收标准:用户安装使用智能表,实现远程缴费、远程切断、适配报警器、流量异常自动切断等功能。

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居民用气本质安全。

(二)新增60个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

实施内容:坚持能建尽建的原则,在60个住宅小区新增充电设施127座、充电端口1652个。其中:盘山县14个小区、18座、160个端口;双台子区7个小区、15座、320个端口;兴隆台区30个小区、75座、900个端口;大洼区7个小区、16座、222个端口;辽滨经开区2个小区、3座、50个端口。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公共场所增设充电设施并适时对外开放,倡导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

牵头领导:徐世峰副局长

牵头科室: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建设管理部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进度安排:2月底前指导完成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需求和建设条件调查摸底;4月底前指导制定建设实施方案;10月底前指导按计划推进充电设施建设;11月底前指导充电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验收标准:按计划数量完成充电设施建设目标。

综合效益:提升全市住宅小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缓解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

(三)实施3个城市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缓解城区内涝问题

实施内容:实施光明街、中华路、辽河路等3个城市排水管网设施改造。其中:双台子区光明街道路及排水工程0.92公里;兴隆台区中华路、辽河路部分道路管网(防灾减灾)工程2.14公里。

牵头领导:王金铎副局长

牵头科室:市住建局城建管理科

责任单位:双台子区住建局、兴隆台区城建中心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进度安排:3月底前指导中华路、辽河路排水工程办理勘察测绘等相关手续;5月底前指导光明街排水改造工程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9月底前指导中华路、辽河路排水工程办理完施工前期相关手续;11月底前指导完成3个项目施工和恢复。

验收标准:完成排水管网铺设和恢复。

综合效益:进一步降低全市城区内涝风险,保障城市居民生活安全、便利。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民生实事项目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级住建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相关县区、经济区住建部门要主动与市住建局相关科室沟通联系,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民生实事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级住建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限节点,推动各项工作按计划实施。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要安排专人做好协调跟踪督导,县区、经济区住建部门要抓好项目推进,认真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住建局将盘锦市住建系统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定期督导、检查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住建系统各项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住建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盘锦市住建系统民生实事项目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民生实事便民、惠民的显著成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民生实事实施工作,提高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印发《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1 浏览次数:300

 

盘住建发〔2025〕16号               签发人:祝强

关于印发《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兴隆台区城建中心,辽滨经开区建设管理部:

现将《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1日

盘锦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5211日印发


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实施方案

为确保市政府研究同意和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票决确定的2025年盘锦市住建系统3件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实施,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保障和改善住建领域民生工程为重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有序推进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决定成立盘锦市住建系统2025年民生实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总督导:徐同连  市政府副市长

组  长:祝  强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王金铎  市住建局副局长

    徐世峰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柏松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朴付亮  盘山县住建局局长

    王志成  双台子区住建局局长

    刘  刚  兴隆台区住建局局长

    王立斌  兴隆台区城建中心主任

    李洪彬  大洼区住建局局长

    李  旭  辽滨经开区建设管理部部长

    王绍锡  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

    周军伟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

    田  野  市住建局城建管理科科长

    赵东升  市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盘锦市住建系统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物业管理科、城建管理科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在本年度住建系统民生实事项目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为31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免费更换智能燃气表,提升燃气安全保障能力

实施内容:为31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免费更换智能燃气表。其中:盘山县5万块、双台子区4万块、兴隆台区20万块、大洼区2万块。

牵头领导:张柏松副局长

牵头科室: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

责任单位: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住建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进度安排:3月底前指导完成更换智能燃气表8万块;6月底前指导完成更换智能燃气表16万块;9月底前指导完成更换智能燃气表24万块;11月底前指导完成更换智能燃气表31万块,查缺补漏,确保应换尽换,提高全市燃气本质安全。

验收标准:用户安装使用智能表,实现远程缴费、远程切断、适配报警器、流量异常自动切断等功能。

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居民用气本质安全。

(二)新增60个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

实施内容:坚持能建尽建的原则,在60个住宅小区新增充电设施127座、充电端口1652个。其中:盘山县14个小区、18座、160个端口;双台子区7个小区、15座、320个端口;兴隆台区30个小区、75座、900个端口;大洼区7个小区、16座、222个端口;辽滨经开区2个小区、3座、50个端口。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公共场所增设充电设施并适时对外开放,倡导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

牵头领导:徐世峰副局长

牵头科室: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住建局,辽滨经开区建设管理部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进度安排:2月底前指导完成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需求和建设条件调查摸底;4月底前指导制定建设实施方案;10月底前指导按计划推进充电设施建设;11月底前指导充电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验收标准:按计划数量完成充电设施建设目标。

综合效益:提升全市住宅小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缓解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

(三)实施3个城市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缓解城区内涝问题

实施内容:实施光明街、中华路、辽河路等3个城市排水管网设施改造。其中:双台子区光明街道路及排水工程0.92公里;兴隆台区中华路、辽河路部分道路管网(防灾减灾)工程2.14公里。

牵头领导:王金铎副局长

牵头科室:市住建局城建管理科

责任单位:双台子区住建局、兴隆台区城建中心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进度安排:3月底前指导中华路、辽河路排水工程办理勘察测绘等相关手续;5月底前指导光明街排水改造工程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9月底前指导中华路、辽河路排水工程办理完施工前期相关手续;11月底前指导完成3个项目施工和恢复。

验收标准:完成排水管网铺设和恢复。

综合效益:进一步降低全市城区内涝风险,保障城市居民生活安全、便利。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民生实事项目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级住建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相关县区、经济区住建部门要主动与市住建局相关科室沟通联系,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民生实事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级住建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限节点,推动各项工作按计划实施。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要安排专人做好协调跟踪督导,县区、经济区住建部门要抓好项目推进,认真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住建局将盘锦市住建系统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定期督导、检查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住建系统各项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住建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盘锦市住建系统民生实事项目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民生实事便民、惠民的显著成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民生实事实施工作,提高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