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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申报和延续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库成员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浏览次数:63

各相关企业、各相应专家库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进一步整合专家资源,省住建厅决定增补、延续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请各相关企业做好新聘用专家推荐工作,按时报送《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申请表》;同时,各已在库专家有延续意愿的,请填写《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申请表》。上述申报资料及电子文档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报送我局,由我局汇总报送省住建厅。

联系人:伊福洋

电  话:15942706267

邮  箱:ifyoung@126.com

附件:

1、《关于推荐申报和延续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辽住建安〔2024〕15号)

2: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申请表

3: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4: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申报汇总表

5: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汇总表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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