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申报和延续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库成员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0-21
- 浏览次数:130
各相关企业、各相应专家库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进一步整合专家资源,省住建厅决定增补、延续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请各相关企业做好新聘用专家推荐工作,按时报送《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申请表》;同时,各已在库专家有延续意愿的,请填写《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申请表》。上述申报资料及电子文档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报送我局,由我局汇总报送省住建厅。
联系人:伊福洋
电 话:15942706267
邮 箱:ifyoung@126.com
附件:
1、《关于推荐申报和延续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辽住建安〔2024〕15号)
2: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申请表
3: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4: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申报汇总表
5: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推荐延续聘任专家库成员汇总表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
上一篇:
关于征集盘锦市跨辽河桥梁名称建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