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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经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9个联合体开展试点,并于近日发布联合体基本信息。


摘自: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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