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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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做好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等有关事项。
住房城乡建设部强调,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是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科学编制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人口变化确定住房需求,根据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引导配置金融资源,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各城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准确研判住房需求,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科学编制2024年、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住房发展年度计划要明确年度各类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区位,测算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保障性住房要进一步明确供应套数和户型结构。要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保障轮候时间等纳入目标管理。2024年4月30日前、2025年3月31日前,各城市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当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有关情况。
各城市要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况,结合存量住房和存量土地等潜在供应情况,提前谋划2026~2030年住房发展规划。住房发展规划要立足当地实际,明确住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住房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要提前谋划本行政区域2026~ 2030年住房发展规划,并指导各城市做好规划编制工作。2026年3月31日前,各地要向社会公布2026~2030年住房发展规划。规划实施期间,各城市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有关情况。
各地要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有机衔接。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各地要将有关规划计划实施情况和“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运行情况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将有关情况同步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适时组织对有关情况开展评估。
摘自 住建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