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扩大农村危房改造服务对象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国家标准2023》是自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发布实施以来的首次调整。与202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比,《国家标准2023》新增了1个服务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提高了3个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扩大了2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农村危房改造、特殊群体集中供养)。
摘自:住建部网站
主办单位: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99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55号
联系电话:0427-282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