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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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的意见》(辽住建发[2015]2号)文件规定,现将经县区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审议合格,拟批准盘锦东润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予以审批前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需同时列举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署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姓名,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受理举报电话:0427-6655920、0427-6693970。 附:
2023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