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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百姓住上“放心房”——吉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高效推进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推动,突出专业指导,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清单化、机制化的“五化”闭环工作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柴冠介绍说,吉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起步早、行动快。2022年8月底,全省完成了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工作,12月底完成了全部自建房排查工作,提前完成了全部自建房排查、鉴定、管控、录入工作。

2022年8月,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第七督导评估组对吉林省开展评估,给予了充分肯定。

闻令而动 坚持高位推动

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安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吉林省委书记、省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强调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自查、迅速整改,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2年5月8日,吉林省第一时间印发《吉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全国率先印发工作方案的省份之一。

吉林省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22家省直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相关部门统筹落实各项任务,以强力推进的工作态势,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吉林省各市县参照省级模式,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建立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联动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以“钉钉子”精神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2022年5月9日,吉林省安委会召开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解读了《吉林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进行系统部署,要求全省上下警钟长鸣、提高站位,集中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把风险防住、把短板补上。

2022年5月9日至16日,吉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7位副省长分别带队对全省11个地区35个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和自建房领域专项检查,带领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抓紧抓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023年4月,吉林省委书记景俊海再次批示“要查彻底,改彻底,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省长胡玉亭批示“加快完成整治任务并制定相应规范”。为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6月召开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副省长韩福春在会上提出具体要求。

精准施策 形成强大合力

强化技术支撑。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刘强介绍说,吉林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专家库,组织400名专家成立技术团队,动员各地注册执业人员,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技术支持。印发《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台账(模板)》,指导各地落实一户一档,建立工作台账。编制《吉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30问》《自建房专项排查技术指导手册》等简单易懂、便于操作的技术资料,帮助一线工作人员快速掌握自建房排查基础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围绕方案解读、技术要点、软件应用等核心内容,吉林省采取视频会议、网络直播、巡回培训的方式,先后召开13次工作培训会,共培训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乡村建设工匠1.5万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房屋安全体检科普视频”,累计播放超过20万次,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检能力。

建立包保制度。逐级建立房屋台账,组织各街道(乡镇)、社区(村)技术人员、乡村建设工匠逐户排查鉴定,分类整治、核查验收,建立县级包街道(乡镇)、街道(乡镇)包社区(村屯)、社区(村屯)包户的“三级包保”责任制。公主岭市以单元长、楼长、社区、街道或产权人、屯、村、乡镇为单位,由下到上,网格化逐级排查上报,并将24个乡镇及涉农街道分成6个组交叉互检,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畅通投诉渠道。印发《吉林省自建房安全隐患奖励举报机制》,明确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和举报方式,落实举报、督办机制。全省各市县均设立举报电话,持续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满足群众合理诉求。

加强部门协同。明确工作规则,压实部门责任,加强会商研判,统筹推动任务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统筹推动工作落实;省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公安、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积极推进行业领域内活动场所的排查整治,密切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分类整治 群众满意为本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实行一户一策,区分等级、明确责任、划定时限,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对于有意愿新建或修缮的,引导产权人(或使用人)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自行建设,严格竣工验收;对于无意愿经营、主动放弃经营的,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采取贴封条、悬挂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等措施有效管控;对于不愿注销手续、改变经营地址的,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更换安全房屋开展经营;对于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实现依法拆除。

妥善人员安置。尊重群众意愿,鼓励采取投亲靠友、使用闲置公房等临时性安置措施,帮助从危房中迁出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充分依托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解决住房安置问题。

“永吉县已经整理腾退廉租住房50套,用于下一步安置生活困难、无力出资整治的居民,切实保障困难群体住有所居。”永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立介绍说。

强化督导 层层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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