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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2023年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次数:670

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住建局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2023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抓好全市住建系统2023年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各项任务,深化全局文明城市建设内涵,根据《盘锦市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2023年行动方案》及对标全市争创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盯优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把全市住建系统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推向更高层面,抓好争创工作,实现全局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的提档升级,为推动盘锦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坚持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从人民对住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工作中反映民意诉求、满足百姓需要,将人民满意作为推进

住建系统创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问题导向,全面提升。正视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针对住建行业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查摆,在整改问题中不断完善提高。

(三)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深入持久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大力倡导诚实守信、互助共进的社会公德,为我局文明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工作任务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常态化维护管理。督导各县区加大维修资金投入,开展市政道路、道板牙石、雨污排水管网、路灯等基础设施巡查,实现城市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不断改善市民群众出行环境。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和级配关系,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8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区道路面积率≥15%。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完成排查及维护翻新,具备迎检条件;全年推进。

责任科室:城建管理科、计划统计科

责 任 人:田  野、马  涛

2、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城市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做好“四分”垃圾设施设置及常态化垃圾分类发现的相关问题整改,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与清运量的比例≥1.2,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70%且逐年提高,道路清扫覆盖率≥9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持续推进建成区公共卫生间建设,设置密度≥4座/平方公里,实现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100%全覆盖,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统筹做好公厕改造和内厕对外开放,切实提高城区实体公厕密度。做好道路等日常保洁,实现城市公共场所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完成时限:2023年4月做好排查,6月落实整改,具备迎检条件;全年推进。

责 任 人:吕远航

3、加强物业服务机构管理提升。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排查摸底,督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建立管理台账,4月底前,全市所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实现100%,各县区、经济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比例逐步提升。督导各县区对属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重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确保物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建立住宅小区物业长效管理体系,及时整治物业行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由管理向服务转型升级。

完成时限:6月建立住宅小区物业长效管理体系,完成问题整治,具备迎检条件;全年推进。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责 任 人:周军伟

4、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对已开展改造但尚未完成的18个老旧小区进行摸底排查,统筹小区改造进度,具备施工条件后立即开工,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社区品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管理,2023年计划开工改造的5个老旧小区要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的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同时,对正在改造施工的老旧小区,要联合相关部门一并完成小区内空中通信线缆专项整治及“飞线充电”现象,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反弹。

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

责 任 人:周军伟、王立明

5、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建成区绿地率≥36%或逐年提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或逐年提升。推进引湿入城,新建口袋公园15处,营造和谐宜居城市环境。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完成,具备迎检条件;全年推进。

责任科室:园林绿化科

责 任 人:崔  焱

四、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局创城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住建局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行统一督导,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及自查整改。局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大督促和协调力度,要求分管科室及时督导调度属地县区抓好落实,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文明城市建设良好局面。

(二)做好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我局文明城市创建行动进行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我局工作开展情况;要充分利用局各级单位的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宣传媒介,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文明城市建设”、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落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于各自所负责的文明城市建设任务,详细布置、认真落实,避免缺项漏项;要确保工作进度,保障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做到盯着指标抓落实;要抓住重点工作,针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大力度予以解决,做到突出亮点抓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

要将我局文明城市创建行动成果纳入全局各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同时责任落实到人,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由相应责任人牵头及时解决并上报情况,对工作推诿扯皮、业绩平平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依规予以处理。

文件解读:《市住建局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2023年行动方案》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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