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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程项目谋划实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根据《辽宁省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辽政办〔202254号)要求,加快谋划建设高质量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住建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项目谋划重点方向

紧扣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和重大部署,围绕中央投资方向,抢抓政策红利窗口期,打开思路、创新思维,着力补短板、强功能、提品质、增效益,系统谋划具有全局性、标志性的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

(一)围绕完善功能谋划项目

1.补齐城市功能短板。结合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和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各城市功能定位,依托各城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谋划补齐城市功能,增强城市能级的项目。

2.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结合完整社区建设,鼓励城镇老旧小区成片统筹更新改造,围绕补齐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短板,建设养老、托幼、教育、卫生等便民设施,建设停车场、充电桩、加装电梯等方面谋划项目,提升居住质量。

3.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围绕统筹推进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等方面谋划项目,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4.推进环境设施提级扩能。围绕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集转运设施,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雨污分流改造等方面谋划项目,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5.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围绕老旧建筑改造、桥梁安全治理、海绵城市建设、防灾安全和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方面谋划项目,提升城市灾害防御能力,解决城市“运行安全”问题。

6.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城市交通路网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市政供水供气供热向城郊村延伸、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谋划项目,推进城乡协同发展。

(二)围绕提升品质谋划项目

7.科学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围绕推动城市15分钟生活圈建设,居住小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增设无障碍设施,建设社区健身场地设施等方面谋划项目,促进公共服务设施便利化和质量提升。

8.促进留白留璞增绿。围绕生态廊道、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城市绿道、城市公园、口袋公园建设,背街小巷整治等方面谋划项目,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

9.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围绕农村危房改造、特色乡镇建设、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垃圾处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谋划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10.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围绕建设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试点、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等方面谋划项目,推动建筑技术创新和建设方式转型升级。

(三)围绕激发活力谋划项目

11. 盘活存量资源。按照“政府推动、市场配置、一策一案、先易后难”的原则,支持按照市场需求和政策方向依法合理调整使用功能,利用闲置楼宇和房地产停缓建项目,通过改造孵化器基地等方式,提供创新创业空间,有效盘活闲置资源。

12.创新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实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示范工程,围绕补齐历史文化街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传统商业街区、老旧厂区升级改造等方面谋划项目,通过引入新业态、新功能,拉动新投资、带动新消费,充分挖掘老城潜力、激发老城活力。

13.建设智慧城市。围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智慧社区、数字家庭建设等方面谋划项目。

二、建立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机制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宜居、绿色、智慧、韧性、人文、活力城市为目标,狠抓城市更新工程项目落地见效,推动形成“谋划一批、落地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的良性循环。

(一)项目策划。坚持目标导向,围绕二十大报告、“十四五”规划、经济工作会议等确定的重大目标任务,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城市体检,找出城市存在的问题短板,加快实施一批完善城市功能的项目;坚持结果导向,精准实施一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民生保障项目,增强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做好搭平台、优环境等工作,企业发挥资源整合和主体多元化的优势,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找到合适切入点,共同助力包装策划项目。

(二)项目实施。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对制约项目开工建设的问题挂单办理、加快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点围绕重大工程项目、亿元以上项目、中央资金项目、省级资金项目等,指导各市开展项目推进服务,帮助沟通省直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期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

(三)项目审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主动服务,有效促进投资便利化,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网”全流程办理,实现“前台一窗受理、统一窗口出件”。针对重点项目要提高审批效率,即收即办。各地结合实际,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环节和用时,按照“能并则并、应并尽并”的原则实施审批并联办理。建立灵活的联合验收模式,按照“灵活申报、容缺受理、并联办理”的原则,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

(四)项目调度。依托辽宁省城市更新项目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信息化统计分析管理。各县区把好项目录入关,做到应统尽统,鼓励挖掘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夯实项目基数。各市把好项目审核关,对有关项目信息核对校验,确保项目信息准确完整。各地尽量固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地账号管理员,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完善项目保障要素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业主等多种形式,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月调度,综合评价各地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及解决问题成效,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项目实施保障专班靠前服务,每月深入项目现场,解决实际问题,打通难点堵点。

(二)规范项目信息录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统计上报工作精细管理,充分发挥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夯实服务平台的基础性(除了老旧小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外的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实现应录尽录,上述两类项目保持原统计路径)。录入服务平台的项目要把握“严、实、细”总原则,务必确保项目信息完整规范准确。根据前期工作部署,在各地积极配合下,目前服务平台中已经录入了一批项目信息,本次要将近期新谋划储备的项目信息一并补充录入,并对已经录入的项目信息再次核对校验,所有项目信息填报及核对截止日期为110日。此后每月20日前,完成有关项目数据更新。

(三)创新思维模式。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在城市更新项目的谋划中树立全局性和系统性思维,将区域规划、投融资、建设、运营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考虑,优化项目包装策略,合理配套要素及相关保障措施。将单一领域的项目延伸到区域统筹的综合型项目策划,充分利用有限经营性资源的有效收入,将有收益的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搭配组合,将存量项目与新建项目搭配组合,形成更新项目的“肥瘦搭配”和整体匹配,实现一定区域内的自我平衡。

(四)引导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地方政府主导、市场  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用好政府资金,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各级奖补资金等,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支持,发挥银行机构金融服务效能,搭建对接平台,积极推进重点项目辅导对接,提供融资专业咨询。吸引社会资本。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 PPP、特许经营以及其他合规创新的投融资模式,参与城建领域投资。推进增存并举,通过推广基础设施 REITsTOT 等方式,盘活经营性和有收益的城建基础设施,带动非经营性和无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并继续投资于新的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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